關于組織開展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定點培訓機構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5-07-04 11:39
來源:退役軍人事務局 字號:[默認 大 超大]
各有關培訓機構:
為加強我縣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規范培訓秩序,提高培訓質量,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促進年”活動,根據《關于組織開展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定點培訓機構申報認定工作的通知》(池退役軍人秘〔2025〕16號)《關于印發<安徽省退役軍人培訓機構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皖退役軍人發〔2020〕23號)文件要求,現組織開展全縣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定點培訓機構申報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青陽縣轄區內具備培訓資質的普通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公辦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等單位。
根據《關于確定池州市2023-2025年度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承訓單位的通知》(池退役軍人秘〔2023〕23號)確定的我縣2家定點培訓機構一并重新列入申報認定。
二、申報條件
承訓機構須具有法定辦學資質,實行獨立核算,在規定范圍內開展培訓項目;有配套的場所、設施、設備和師資隊伍,培訓質量好,相關證書獲取率和培訓后推薦就業率高: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教學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管理規范,無違規辦學不良記錄,法定代表人無不良誠信記錄以及《安徽省退役軍人培訓機構管理辦法(暫行)》規定的條件。
三、申報程序
1、申請受理:向社會公開,符合申報條件的承訓機構向青陽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自主申報。
2、評估審核:青陽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按照“資料審核+實地考察”的形式,結合申報單位近年來培訓開展情況,對申報單位培訓能力水平進行評審和考察,并向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征求意見。
3、公示公布:根據評審、考察和征求意見結果,確定擬認定的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定點培訓機構名單,并通過青陽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官網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正式確定為縣級退役軍人職業培訓機構,建立縣級退役軍人培訓機構目錄并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備案,擇優推薦2-3家退役軍人培訓機構作為全市退役軍人技能培訓定點機構,確定的市、縣級承訓機構及時社會公布。
4、簽約存檔:青陽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按照平等自愿、優質優先、應納盡納的原則,與確定并公布的培訓機構簽訂承訓合同,合同有效期為2年,期滿重新確認。對培訓機構資質、培訓場所產權證或租用合同、設施、設備清單、師資、管理制度等相關材料存檔。
四、申報材料
申報退役軍人定點培訓機構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請為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定點承訓單位的請示(對照申報條件);
2、《青陽縣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定點承訓單位申報表》;
3、培訓單位法人資格證書和辦學許可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4、法人、主要行政負責人以及專業教師的身份證、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近1年聘用合同、工資發放表和參保憑證;
5、培訓單位的注冊資本驗資報告或資產證明文件;培訓、實習場地證明和配套設施證明文件;
6、培訓計劃、教材,含培訓計劃時間、培訓人數、專業(職業、工種)、使用教材(國家正規出版社出版教材)、考試考核方案、技能鑒定方案、經費預算及收費依據(含培訓費、實習費、技能鑒定費)、教學大綱和就業目標等。
7、培訓委托方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
五、有關要求
1、申報材料要真實、完整,對弄虛作假、材料不真實、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取消其申報資格。
2、申報材料請于7月15日前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移交安置與就業創業股(蓉城鎮臨城北路10號二樓移交安置與就業創業股)),逾期不申報,視為自動放棄。
聯系人:程晨,聯系電話:0566-5022676
附件:1.《關于印發<安徽省退役軍人培訓機構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皖退役軍人發〔2020〕23號)
2.青陽縣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定點培訓機構申報表
青陽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