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運價調整的政策背景與依據是什么?
(一)政策背景
自2018年青陽縣確定巡游出租車運價標準以來,該標準已執行6年。期間,受市場環境變化影響,出租車行業運營成本持續上升,包括燃油價格多次波動上漲、駕駛員人工工資逐年提高、車輛日常維護及保險費用增加等,導致原運價難以覆蓋實際運營成本,部分駕駛員收入下滑,服務積極性受到影響。同時,周邊縣市已根據本地情況完成運價調整,我縣原有運價與區域市場水平逐漸脫節,不利于行業公平競爭與長期穩定發展,因此啟動本次運價調整工作。
(二)政策依據
本次運價調整嚴格遵循國家及地方價格管理相關規定,主要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安徽省定價目錄》、《安徽省價格條例》、《安徽省分行業成本局監審辦法》、《安徽省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實施細則》和《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皖交運〔2021〕48號)等。
調整前,有關部門已按規定完成市場調研、成本監審、意見征集、價格聽證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法定程序,確保政策制定合法合規、公開透明,充分兼顧經營者、消費者與利益相關方等多方權益。
二、巡游出租車運價有何調整?為何調整?
調整決定:
(一)起步價:由6元/2公里調整為7元/2公里;
(二)車公里運價:由1.6元/公里調整為1.8元/公里;
(三)維持空駛補償費、夜間補貼費、免費等候時間、超時等候費標準不變;
1、空駛補償:車輛載客超5公里后,車公里運價加收50%;
2、夜間補貼(當日22時至次日6時):起步價加收1元,車公里運價加收20%;
3、免費等候時長:3分鐘;
4、超時等候費標準:超過免費等候時間后,按0.3元/分鐘計收等候費,不足1分鐘按1分鐘計。
(四)取消臨時燃料附加費用1元/車次,將其整合入起步價,原青發改〔2023〕283號文件同步廢止;
(五)設置春節臨時加價政策,春節期間(以國家法定節假日時長為準)巡游出租車起步價加收3元/車次。
調整原因:
一方面,如前所述,2018年至今6年間,出租車運營成本持續上漲,原運價標準與體系已無法匹配當前巡游出租車運營水平,長期下來可能導致行業運力不足;另一方面,適度上調車公里運價,可合理補償經營者的成本支出,保障駕駛員獲得合理收益,進而激勵駕駛員提升服務質量,改善市民出行體驗,推動整個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
三、為何制定春節加價政策?
春節是全年市民集中出行的高峰時段,出租車行業面臨特殊運營壓力:一是駕駛員需加班服務,且節日期間交通擁堵加劇,單趟行程耗時延長,實際運營效率下降;二是節日期間車輛使用頻率高,損耗速度加快,臨時維護成本增加。為避免因節日額外成本過高導致駕駛員不愿出車、市場運力短缺,通過制定春節臨時加價政策,可進一步補充補償駕駛員收益,保障節日期間出租車運力穩定,滿足市民走親訪友、出行辦事等需求。
四、春節加價政策如何執行?
1、加價標準:僅針對巡游出租車起步價實行臨時加價,每車次在常規起步價基礎上額外加收3元;車公里運價仍按本次調整后的1.8元/公里標準執行,不額外疊加加價,確保加價范圍清晰、可控。
2、執行時間:嚴格按照國家公布的法定春節假期執行,具體為假期第一天0時至最后一天24時,不得擅自提前開始或延長加價期限,避免損害消費者權益。
3、公示告知:出租車需在車內醒目位置(如副駕駛前方擋風玻璃處、計價器旁)張貼春節臨時加價提示標貼,標貼需清晰標注加價金額及時長;駕駛員在接單時,需主動向乘客說明春節加價政策,收費后按規定出具發票,保障乘客知情權。
五、什么是運價動態調整機制?
運價動態調整機制,是指以本次調整后的起步價和車公里運價為基準,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后續市場變化情況,定期對出租車運營成本、市場供需關系、市民消費能力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當評估結果達到預設調整條件時,啟動運價調整程序,靈活調整運價的制度。該機制可避免運價長期固定導致的“脫節”問題,讓運價更貼合行業實際情況。
六、動態調整機制有哪些關鍵規則?
1、基準設定:明確以本次調整后的運價標準為基準,即車公里運價1.8元/公里、起步價7元/2公里,后續調整均以此為基礎計算。
2、觸發條件: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聯合發改部門按年度開展出租車運價成本評估,當評估周期內的運營成本較基準期上漲或下降達到15%時,啟動運價調整程序;若成本變化幅度未達到15%,則當年不調整,將變化幅度累計至下一年度,避免頻繁小幅調整。
3、調整幅度:運價上下浮動最高不得超過基準運價的20%,且每次調整金額不得超過1元。
4、時間要求:本次運價調整后,需先穩定執行基準運價滿1年,方可啟動首次動態調整;且每自然年度內最多啟動1次調整程序,保障運價在一定時期內的穩定性,減少對市民出行成本的頻繁影響。
七、如何保障政策落實?
1、宣傳引導:縣發改委、交通運輸局通過政府官網、政務新媒體、出租車公司線下培訓、車內張貼公示等渠道,公開車公里運價調整標準、春節加價規則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內容,確保出租車經營者、駕駛員準確掌握政策,同時讓市民清晰了解收費依據,減少誤解。
2、監督檢查:行業主管部門加強日常監管,通過路面巡查、計價器數據抽查等方式,嚴查駕駛員未打表收費、擅自提高運價等行為;春節期間,加大專項檢查力度,重點整治擅自延長加價時間、提高加價金額等違規操作;在運價動態調整階段,定期核查成本數據,確保調整程序合規、結果公正。
3、維權保障: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明確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熱線、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熱線為主要維權途徑,市民若發現出租車違規收費、不按規定服務等問題,可隨時撥打熱線投訴,相關部門將在規定時限內核查處理,并反饋結果,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八、還有哪些市民關注的調整內容?
除車公里運價調整和春節加價外,本次政策還優化了運價結構:取消原每次乘車單獨收取的1元臨時燃料附加費,將該費用直接整合入起步價中,實現“價費合一”,簡化收費項目,讓市民乘車時無需額外計算附加費用,收費構成更直觀透明。同時,為避免增加市民日常出行負擔,免費等候時長、超時等候費、空駛補償費、夜間補貼費等原有收費標準保持不變,確保市民高頻次日常出行成本增幅可控。
九、政策何時執行?范圍及銜接規則是什么?
1、執行時間:本運價調整政策自2025年9月20日起正式執行。
2、計價器調整過渡規則:政策執行初期,考慮到部分出租車需時間完成計價器參數調整,未完成調整的出租車須按原運價標準運行,不得擅自按新標準收費。
3、政策銜接要求:政策執行期間,若國家、安徽省出臺關于巡游出租車運價管理的新政策、新規定,本政策將按上級要求及時調整,確保與國家及省級政策保持一致。
4、執行范圍:僅限在青陽縣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取得合法運營資質的巡游出租車,非該區域注冊的巡游出租車不得適用本政策規定的運價標準。
5、舊文件廢止:原《青陽縣物價局關于調整青陽城區出租汽車運價標準的通知》(青價〔2018〕40號)自本政策執行之日起同步廢止,不再作為青陽縣巡游出租車運價執行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