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蓉城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關于青陽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陵陽鎮新建南陽水廠及新建管網工程涉河建設方案的請示(項目代碼:2404-341723-04-01-102507)》等相關附件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該工程涉河建設方案做出行政決定如下:
一、同意你單位建設青陽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陵陽鎮新建南陽水廠及新建管網工程。建設內容包括新建輸水管道1.5km、新建5000m3/d凈水廠一座、新建配水管網25.9km(含到戶工程)、配套機電設備安裝及信息化工程。
二、基本同意青陽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項目陵陽鎮新建南陽水廠及新建管網工程涉河建設方案。
本工程配水管網總體采用枝狀管網,由此設計了A、B、C、D、E共5段配水主管,分別有1段、1段、1段、5段、4段管道涉河建設,涉河管段采用倒虹吸穿河或一跨管橋過河。本工程涉及王村河、陵陽河、陵陽河支流、清仟河、三溪河、所村河和蘭溪河共7條河流、12次穿越。
(一)A段:水廠至清泉村配水管道。接水廠出水主管,自東向西沿著S219北側敷設,經過南陽村街道繼續向西,沿著S225省道北側敷設至清泉村,設計主管管徑為DN160-DN200,全長1941m,存在1段管道通過清仟河。配水主管過河段起終點樁號AK0+848-AK0+862,過河管道水平長度14m,采用焊接D159*6鋼管架設支架沿橋敷設過河,管線與河流軸線夾角呈90°。支架起點坐標X=3362975.636、Y=578853.013,終點坐標X=3362961.842、Y=578850.617,起終點垂直距離河道管理范圍線0.5m,設計管中心標高185.94m。此外,A段配主水管AK0+620-AK0+848沿左岸擋墻外1-1.3m道路地埋敷設,如破壞擋墻應按原標準恢復。
(二)B段:南陽村街道至日新村配水管道。接南陽村街道主管,自北向西南沿著村道敷設至日新村附近,設計主管管徑為DN110-DN160,全長2406m,存在1段管道通過清仟河。配水主管過河段起終點樁號BK0+303-BK0+323,過河管道水平長度20m,采用焊接D108*4鋼管架設支架沿橋敷設過河,管線與河流軸線夾角呈90°。支架起點坐標X=3362654.716、Y=579116.663,終點坐標X=3362635.256、Y=579115.166,起終點垂直距離河道管理范圍線0.5m,另外在過河管中心設置一個支架坐標X=3362644.979、Y=579115.914,設計管中心標高180.49m。
(三)C段:南陽村街道至觀音堂配水管道。接南陽村街道主管,自北向東南沿著219敷設至觀音堂村組附近,設計主管管徑為DN110-DN160,全長3853m,存在1段管道通過清仟河。配水主管過河段起終點樁號CK1+237-CK1+250,過河管道水平長度13m,采用焊接D108*6鋼管架設支架沿橋敷設過河,管線與河流軸線夾角呈90°。支架起點坐標X=3362341.005、Y=580267.131,終點坐標X=3362334.257、Y=580277.733,起終點垂直距離河道管理范圍線0.5m,另外在過河管中心設置一個支架坐標X=3362329.533、Y=580286.515,設計管中心標高172.68m。
(四)D段:水廠至陵陽鎮鎮區配水管道。接水廠出水主管,自西向東北沿著S219敷設至陵陽鎮鎮區,與現狀陵陽鎮自來水廠出水主管連接,設計主管管徑DN300-DN400,全長9156m,存在5段管道涉河建設。
1、過王村河起終點樁號DK0+140-DK0+190,過河管道水平長度50m,采用焊接D426*9鋼管開挖包管倒虹吸過王村河,管線與河流軸線夾角呈90°。倒虹吸起點坐標和倒虹吸水平段起點坐標均為X=3363348.047、Y=579596.869,埋深分別為1.23m和6.06m,倒虹吸終點坐標和倒虹吸水平段終點坐標均為X=3363354.525、Y=579671.355,埋深分別為1.5m和4.95m,起終點垂直距離河道管理范圍線0.5m,設計管中心標高173.00m,河道內埋深1.987m。工程后采用無雜質的粘性土進行回填壓實,壓實系數不小于0.95。
2、過三溪河起終點樁號為DK1+851-DK1+865,過河管道水平長度14m,采用焊接D426*9鋼管兩端架設支墩,一跨管橋過清仟河,管線與河流軸線夾角呈90°。支墩起點坐標X=3364615.208、Y=580666.022,終點坐標X=3364626.051、Y=580674.878,起終點垂直距離河道管理范圍線0.5m,設計管中心標高197.8m。
3、第一處過所村河起終點樁號DK6+074-DK6+092,過河管道水平長度18m,采用焊接D426*9鋼管開挖包管倒虹吸,管線與河流軸線夾角呈90°。倒虹吸起點坐標和倒虹吸水平段起點坐標均為X=3366361.591、Y=584160.547,埋深分別為1.19m和3.8m,倒虹吸終點坐標和倒虹吸水平段終點坐標均為X=3366358.706、Y=584178.622,埋深分別為1.19m和3.71m,起終點垂直距離河道管理范圍線2.5m,設計管中心標高148.7m,河道內埋深1.687m。工程后采用無雜質的粘性土進行回填壓實,壓實系數不小于0.95。
4、第二處過所村河起終點樁號DK7+910-DK7+929,過河管道水平長度19m,采用焊接D426*9鋼管開挖包管倒虹吸,管線與河流軸線夾角呈90°。倒虹吸起點坐標和倒虹吸水平段起點坐標均為X=3367366.683、Y=585593.110,埋深分別為1.14m和3.23m,倒虹吸終點坐標和倒虹吸水平段終點坐標均為X=3367385.274、Y=585590.888,埋深分別為1.24m和3.69m,起終點垂直距離河道管理范圍線1m,設計管中心標高139.21m,河道內埋深1.687m。工程后采用無雜質的粘性土進行回填壓實,壓實系數不小于0.95。
5、過蘭溪河起終點樁號為DK8+069-DK8+084,過河管道水平長度15m,采用焊接D426*9鋼管兩端架設支墩,一跨管橋過蘭溪河,管線與河流軸線夾角呈90°。支墩起點坐標X=3367468.927、Y=585648.812,終點坐標X=3367477.632、Y=585661.028,起終點垂直距離河道管理范圍線0.5m,設計管中心標高142.61m。
(五)E段:陵陽鎮鎮區至分流村配水管道。接陵陽鎮鎮區附件主管,自西向東北沿著S219敷設,經過分石村、分流村至鎮界處,設計主管管徑DN200,全長8518m,存在4段管道涉河建設。
1、第一處過陵陽河起終點樁號EK5+252-EK5+266,過河管道水平長度14m,采用焊接D219*8鋼管兩端架設支墩,一跨管橋過陵陽河,管線與河流軸線夾角呈90°。支墩起點坐標X=3372822.805、Y=587951.339,終點坐標X=3372833.685、Y=587959.197,起終點垂直距離河道管理范圍線0.5m,設計管中心標高162.09m。
2、第二處過陵陽河起終點樁號EK6+092-EK6+111,過河管道水平長度19m,采用焊接D219*8鋼管兩端架設支墩,一跨管橋過陵陽河,管線與河流軸線夾角呈90°。支墩起點坐標X=3373641.048、Y=588126.280,終點坐標X=3373659.935、Y=588129.698,起終點垂直距離河道管理范圍線0.5m,設計管中心標高172.8m。
3、第三處過陵陽河起終點樁號EK6+281-EK6+294,過河管道水平長度13m,采用焊接D219*8鋼管兩端架設支墩,一跨管橋過陵陽河,管線與河流軸線夾角呈90°。支墩起點坐標X=3373825.810、Y=588166.649,終點坐標X=3373837.296、Y=588171.310,起終點垂直距離河道管理范圍線0.5m,設計管中心標高172.8m。
4、過陵陽河支流起終點樁號EK5+893-EK5+904,過河管道水平長度11m,采用焊接D219*8鋼管兩端架設支墩,一跨管橋過陵陽河,管線與河流軸線夾角呈90°。支墩起點坐標X=3373447.670、Y=588084.567,終點坐標X=3373457.786、Y=588086.742,起終點垂直距離河道管理范圍線0.5m,設計管中心標高172.91m。
三、基本同意水文、沖刷、堤防滲透穩定影響等分析計算方法及成果。
四、基本同意防洪綜合評價、消除和減輕影響措施。
五、你單位應合理安排工期,近堤段工程嚴禁在汛期施工,擬建工程開工前,應編制施工期度汛應急預案,報縣防汛指揮機構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六、你單位應充分重視河道保護工作,嚴禁向河道內棄土棄渣及排放未經處理的污水,及時清除河道管理范圍內施工臨時設施,確保河道行洪通暢。
七、你單位需在施工期間對工程所在河段岸坡進行必要的維護及觀測,如發現不利情況,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施工期間應按照有關管理要求處理好棄渣、棄土的堆放;工程建設和運行期間,須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防汛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
八、擬建工程涉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你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取得相應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工建設。工程建設中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權益的,由你單位自行妥善解決。
九、工程需按批準的位置、方案實施,不得擅自改變。工程建設過程中涉河項目建設方案如有重大變更,要按照規定報我局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十、工程竣工驗收時,你單位應及時通知我局參加涉河部分專項驗收,有關竣工驗收資料報我局備案。
十一、本行政許可決定有效期為三年,自簽發之日起計算。期滿后,若該工程未開工建設,本行政許可決定自行失效;若要繼續建設,你單位應在有效期滿三十日前提出延續申請。工程建設過程中,若項目的性質、地點、規模、設計方案、防治補救措施等有較大變更的,應重新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并按規定重新辦理許可手續。
十二、你單位如對本行政許可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青陽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青陽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青陽縣水利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