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基本職能
青陽縣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接受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監督和指導,對青陽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主要職責有:
1、依法審判第一審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級人民法院交由審判的案件;
2、依法對下級派出人民法庭行使指定管轄權;
3、執行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和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及委托執行案件;
4、依法受理賠償案件和報請上級法院國家賠償;監督、指導下級派出人民法庭的審判工作;
6、調查研究審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問題及疑難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意見和司法建議,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7、按照權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協同縣編制主管部門管理人民法院的機構編制工作;開展司法技術鑒定等工作;領導全縣人民法院的監察工作;
8、承辦其他應由縣人民法院負責的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青陽縣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門預算包括院本級,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1個。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
(一)主動服務發展大局
堅持圍繞中心,強化保障措施,為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優質司法服務。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治安、侵害群眾利益、破壞市場秩序以及貪污賄賂等犯罪,增強群眾安全感;依法從寬處理具有自首、立功以及主動認罪、積極退贓等情節的犯罪分子,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推進社會治理,維護社會穩定。依法審理好涉及教育、醫療、住房、勞動報酬、食品藥品安全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案件,促進民生改善;審理好環境保護、資源開發等方面發生的案件,嚴厲制裁亂墾濫伐、破壞耕地、污染環境等違法行為,促進綠色發展;審理好涉及“三農”的案件,促進美好鄉村建設。妥善處理涉及重大項目、中小微企業的案件,保護合法的民間借貸和企業融資行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促進創新發展。加強行政審判工作,促進官民和諧。完善裁執分離工作機制,積極開展征遷工作,依法保障城鎮化進程。高度關注經濟社會發展態勢,及時分析審判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應對舉措,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二)積極踐行司法為民
全面推行小額案件速裁審理,擴大簡易程序適用范圍,規范訴訟、執行中止監管工作,試行運用電子方式送達和遠程電子簽章等方法,提高司法效率。正確處理調解與判決的關系,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和優勢,促進大調解工作格局完善,增強化解矛盾糾紛效果。深化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完善各類窗口的功能作用,大力開展巡回審判、網上立案等工作,方便群眾訴訟。加強司法救助工作,保障困難群眾訴訟權利。強化執行聯動機制,建成執行指揮中心,組織專項集中執行和清理積案活動,堅決突破執行難問題。建立法官公正辦案承諾和當事人誠信訴訟承諾制度,維護訴訟秩序。
(三)不斷深化司法公開
完成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建設任務,充分發揮其功能作用。完善公民旁聽庭審、新聞發布會制度,加大庭審直播力度,規范法院開放日活動,創新公開形式。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采用電子郵件等方式,與代表、委員保持經常性聯絡。認真接受訴訟監督、社會監督,落實“倍增計劃”,實行“兩員互聘”,完善人民陪審工作機制,保障審判權正確行使。
(四)切實加強審判管理
健全辦案責任制,完善審判流程管理,嚴格審限監管,強化節點控制,堅持案件質量評查,完善審判績效考核,開展裁判文書評比等工作,提高審判質效。充分發揮案件質量評估體系的導向作用,增強主動調控能力,及時解決指標數據反映的問題,促進科學決策。依法處理涉訴信訪問題,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公正有效地解決群眾合法訴求。
(五)全面提升隊伍素質
加強思想建設,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強化群眾觀念、服務意識和司法擔當。加強業務建設,抓好教育培訓、崗位練兵和實踐鍛煉,提升辦案能力和職業素養。加強作風建設,發揚艱苦奮斗精神,堅守愛民如親品格。加強廉政建設,強化對審判執行權的監督制約,堅持零容忍態度,以鐵的決心、鐵的紀律維護司法公正和隊伍廉潔。
(六)扎實推進系統建設
提高基層隊伍綜合素質和職業保障,落實“兩庭”和信息化建設方案,不斷增強實力、激發活力、提高基層戰斗力。加強人民法庭建設,適當增加數量,合理調整布局,強化職能,完善功能,更好地發揮一線陣地和便民窗口作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件:
1.2019年收支預算總表
2.2019年收入預算總表
3.2019年支出預算總表
4.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表
8.2019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青陽縣人民法院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366.66萬元。收入按資金來源分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66.6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按資金年度分為: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366.66萬元,上年結余0萬元。支出按功能分類分為:公共安全支出1218.32萬元,占89.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8.10萬元,占5.71%;醫療衛生支出24.68萬元,占1.81%;住房保障支出45.56萬元,占3.33%。
二、關于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青陽縣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366.66萬元,比2018年預算撥款減少69.04萬元,減少4.81%,減少原因主要是開源節流,節約資金。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支出1218.32萬元,占89.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8.10萬元,占5.71%;醫療衛生支出24.68萬元,占1.81%;住房保障支出45.56萬元,占3.33%。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2019年預算1218.32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71.23萬元,減少5.52%,減少原因主要是節約資金等。其中:“行政運行”預算1218.3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廳機關和所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正常運轉的基本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2019年預算78.10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4.31萬元,增長5.84%,增長原因主要是養老保險等標準提高等。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19年預算24.68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5.10萬元,減少17.13%。
4.“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預算45.56萬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2.98萬元,增長7.00%,增長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增加等。
三、關于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青陽縣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927.66萬元,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624.3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務支出302.5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81萬元,主要包括: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四、關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青陽縣人民法院2019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關于2019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情況說明
青陽縣人民法院2019年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關于2019年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管理原則,青陽縣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青陽縣人民法院2019年收支總預算1366.66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納入專戶管理政府非稅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關于2019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青陽縣人民法院2019年收入預算1366.6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66.66萬元,占100.00%,比2018年預算撥款減少69.04萬元,減少4.81%,減少原因主要是開源節流,節約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納入專戶管理政府非稅收入0萬元。
八、關于2019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青陽縣人民法院2019年支出預算1366.66萬元,比2018年預算撥款減少69.04萬元,減少4.81%,減少原因主要是開源節流,節約資金。其中,基本支出996.66萬元,占72.93%,主要用于保障機構日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等;項目支出370萬元,占27.07%,主要用于辦案經費支出、業務裝備經費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青陽縣人民法院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02.5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辦公區日常維修、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日常運轉辦公費等日常運行支出。
(三)政府采購情況。
安徽省財政廳2019年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96.1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31.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5.1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青陽縣人民法院各單位共有車輛1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五)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青陽縣人民法院2019年項目支出按規定設置支出績效目標,實行部門自評或第三方評價。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省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撥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機關運行經費: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安徽省青陽縣人民法院
2019年2月20日
附件:2019年度預算公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