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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陽縣糧食局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
一、部門主要職能
根據青編字〔2002〕31號文件規定,青陽縣糧食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儲備糧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縣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和儲備規劃并組織實施,落實糧食分級負責制。
(二)研究擬定全縣糧食收購計劃,尋求建立縣際間及用糧食企業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關系,協調產銷區糧食余缺調劑。
(三)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督促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執行國家糧食最低收購價和銷售限價政策,敞開收購農民余糧,負責管好糧食儲備。
(四)指導糧食行業的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和結構調整;指導糧食企業建立和實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負責對所屬企業領導班子進行管理。負責監管所屬糧食企業的國有資產。
(五)會同有關部門督促糧食企業按規定消化糧食財務掛賬,執行“庫貸掛鉤”政策,保證收購資金“封閉運行”。
(六)參與全縣糧食市場建設與管理,搞好糧食購銷批發企業的資格審查。
(七)負責監督檢查糧油的庫存、質量的安全;保障軍糧供給。
(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青陽縣糧食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屬局本級決算。
三、青陽縣糧食局2016年度部門決算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340.97萬元(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和年初結轉結余),支出總計340.97萬元(含結余分配和年末結轉結余)。與2015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0.86萬元,降低0.25%。
(二)2016年度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340.9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40.97萬元,占100%。
(三)2016年度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340.9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30.97萬元,占97.07%;項目支出10萬元,占2.93%。
(四)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340.97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340.97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0.86萬元,降低0.25%。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1、財政撥款收入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40.97萬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2、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340.97萬元,占本年支出340.97%。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0.86萬元,降低0.25%。
3、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88.27萬元,支出決算為340.9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8.2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死亡撫恤金)增加19.71萬元;二是糧油物資儲備支出增加32.99萬無。其中基本支出330.97萬元,占97.07%;項目支出10萬元,占2.93%。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為96.85萬元,支出決算為96.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年初預算為143.86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76.8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2.93%。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40.9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70.5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資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公用經費60.4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專用燃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青陽縣糧食局2016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2016年度青陽縣糧食局機關運行經費96.8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