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旅指辦[2016] 1 號
關于建立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機制的意見
縣旅指委各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我縣旅游市場秩序,維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提高我縣旅游行業整體形象和旅游服務質量,結合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整頓與規范并重,治標與治本并舉,著力解決旅游市場秩序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完善在旅游市場監管中的綜合治理機制,扎實推進我縣旅游業健康持續發展。
二、監管責任
依照“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行業自律、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原則,加快形成全縣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格局。
(一)強化政府的領導責任。為形成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合力,完善旅游市場綜合治理長效機制,縣旅游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牽頭推進縣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日常工作,統籌全縣旅游市場綜合監管的指導、協調、監督等工作,旅指委辦公室設在縣旅游外事局。
(二)部門各司其職的原則。相關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全縣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的要求,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依法行使旅游市場監督管理的職能。
(三)落實涉旅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各涉旅經營者要依照法律法規主動規范經營服務行為。旅行社要堅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強迫消費”等違法行為。飯店、景區、交通、餐飲等企業要保障旅游者出游安全,提高服務品質。各市場主體要積極踐行旅游行業“游客為本、服務至誠”的核心價值觀,在旅游服務工作中誠實守信、禮貌待客,共同維護旅游市場秩序,讓旅游者體驗到優質服務。
三、職責分工
(一)旅游部門:公開旅游投訴電話,全面受理區域內的旅游投訴案件,依法承擔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負責牽頭組織對旅游市場秩序的整治工作;負責對旅行社組織的強迫和變相強迫消費、違反旅游合同約定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負責對涉及其他職能部門職責的投訴及案件進行轉辦等。
(二)公安部門:對縣內旅游通道重點是北外環線高速出口——五溪——廟前段等加強監管,保障交通安全,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依法嚴厲打擊假導、野導、假冒僧尼欺騙游客,追車攔截等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及時依法查處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案件。
(三)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全縣香燭生產和香燭市場的監管工作;負責責任路段北外環線公園路口至五溪路口市場管理巡查;依法對景區觀光車,索道等特種設備實施安全監察,對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的投訴舉報及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等;負責對旅游景區、餐飲業經營單位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
(四)宣傳部門:負責對綜合整治活動的宣傳報道,強化媒體的輿論監督,對在綜合整治活動中,查處的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典型事件進行曝光。
(五)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道路運輸市場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對交通運輸部門在管養公路沿線范圍內依法設置的景區、景點指示牌設置等問題;依法嚴厲打擊未經許可、超越許可、超經營范圍從事旅游客運經營行為。
(六)宗教部門:加強寺廟管理,禁止抽簽等宰客現象造成投訴糾紛;佛教場所文明燃香,定點燃放炮竹,加強宗教場所安全檢查
(七)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旅游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嚴肅查處旅游行業經營者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負責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特別是香燭不明碼標價的欺詐宰客行為的整改。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系統的作用,依法受理游客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查處旅游景區門票、觀光車價格、停車場(點)收費隨意漲價和其它違法行為等。
(八)安監部門:負責對涉旅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管,對發生的旅游安全生產事故在政府的領導下,依法組織調查處理。
(九)行政執法局:負責責任路段北外環高速路口至公園路口巡查,做好執勤安排,禁止占道經營賣香、招手賣香、流動車輛賣香;做好沿線的環境衛生整治及城區的保潔。
(十)衛生部門:負責公共衛生安全和防疫處置工作,組織和指導旅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十一)各旅游鄉鎮:負責對本轄區內旅游景區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
職責分工中未列出的,但屬于本部門法定職責的,由上述各職能部門依法實施監管。
四、工作形式
(一)定期會議
建立例會磋商機制。每年“春節、國慶”黃金周和“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小長假和農歷七月三十(地藏王生日)等重要節假日前召開一次例會,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集。主要內容為:研究制定相關工作制度,各部門書面匯報工作安排情況,討論制訂綜合執法檢查活動方案,研究確定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工作重點,提出旅游市場管理方面的建議,分析存在問題和不足,明確下一步工作重點等。
(二)聯合執法
建立常態化與重點時段相結合的監管機制。各職能部門及相關鄉鎮根據職責,做好日常巡查監管,并在每年“春節、國慶”黃金周和“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小長假和農歷七月三十(地藏王生日)等重要節假日及寒暑假旅游高峰時段加大整治監管力度。與此同時,在重要節假日重點時段,縣旅指委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對市場突出問題進行整治,組織、協調重大涉旅違規案件的查處。
(三)部門協作
縣旅游、公安、市場監管、物價、宗教、交通、行政執法局等部門在接到涉旅投訴時,根據各自職責處理或轉辦處理;強化聯合執法協調監管的工作機制;加強部門間對旅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信息溝通。
(四)通報制度
各部門、各鄉鎮要將旅游市場監管工作的進展情況形成書面報告,每月底報送至縣旅指辦;重要節假日期間要求在假日后上班第一天報送至縣旅指辦,對報送情況不及時或整治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縣旅指委將予以通報。
(五)信息發布
建立統一的信息發布平臺,以縣政府官方網站、縣旅游外事局官方微信、縣電視臺等載體,將我縣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工作信息對外發布,引起社會各界關心重視旅游市場秩序,達到提升服務質量、樹立良好旅游形象的目的。
青陽縣旅游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