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撥救災資金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
今年,我縣遭受了多種自然災害侵襲,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受到一定影響。為解決2017-2018冬令春荒期間群眾的生活困難,根據省財政廳、民政廳財社[2017]1187號(救災資金30萬元)和財社[2017]1835號(救災資金190萬元)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請縣政府同意,決定將該220萬元救災資金予以下撥(見附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使用范圍
此次下撥的救災資金主要用于解決今冬明春期間因受災較重,生活困難群眾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保障問題,以及彌補部分2017年災后重建戶的重建資金缺口。各鄉鎮要根據《青陽縣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和《青陽縣民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嚴格按照救災資金的使用規定進行分配使用,不得改變救災資金的性質。
二、程序要求
對救災資金的發放要實行鄉鎮集體研究、村組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到戶、張榜公示一周的程序,由各鄉鎮通過財政“一卡通”打卡發放,確保救災資金分配使用的公平公正。
要按照救助對象的受災程度輕重,災民自救能力的強弱進行分類精準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以慰問金的形式發放。本批次救災資金要求在2018年元月15月之前全部下撥并打卡發放到位,不得預留、截留,確保??顚S?,重點救助,提高救災資金的時效性。
三、報備核查
請各鄉鎮在2月25日前將該批救災資金(丁橋、新河鎮含前期預撥救災資金的使用情況)的研究、分配、公示和發放情況資料(分配文件、會議記錄、公示照片、發放名冊)報縣財政局和民政局備案,縣民政局、財政局將于4月份對救災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附件:青陽縣救災資金安排表
青陽縣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
青陽縣財政局 青陽縣民政局
2018年1月5日
抄送:市減救辦、財政局、民政局;縣政府;縣監察局、審計局。
青陽縣救災資金安排表
鄉 鎮
人口數 (萬人)
農業人口 (萬人)
救災款額
(萬元)
備 注
蓉城
8.19
4.45
36
其中:縣農場2萬
朱備
0.95
0.9
12
廟前
2.35
2.15
21
其中:雙石村2萬
杜村
2.16
2.1
楊田
20
陵陽
2.59
2.39
22
其中:謝村村創建減災示范社區安排2萬
新河
1.8
1.7
前期已另行預撥2.27萬;其中:楊梅橋村2萬,十里崗村創建減災示范社區2萬,縣農科所1萬。
木鎮
2.72
2.45
丁橋
2.06
1.98
14
前期已另行預撥7萬;其中:官埠村2萬。
酉華
1.48
1.41
17
其中:老區二酉村、宋沖村各1萬。
喬木
1.15
1.1
15
其中:東源村創建減災示范社區2萬。
合計
27.61
22.73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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