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陽縣供銷社主要職能:
根據青編〔2002〕41號文件規定,縣供銷社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供銷社發展規劃,提出有關發展合作經濟事業的建議,指導全縣供銷社的改革與發展。
(二)引導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綜合項目開發,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三)協調有關部門關系,改善經營管理,堅持開放辦社,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聯合與合作。
(四)負責本系統廢舊物資回收、煙花爆竹專營等特殊行業的管理和協調;做好棉花、茶葉等農副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經營管理工作。
(五)負責縣供銷社直屬企業社有資產的經營管理,保障直屬企業社有在資產的保值增值。
(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2013年度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縣供銷社2013年度部門決算僅縣供銷社本級決算
三、2013年度公共預算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3年度收入總計159.3萬元,支出總計159.3萬元。與2012年相比,收、支總計各減少11.6萬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單位人員減少。
四、2013年度公共預算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59.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59.3萬元,占100%。
五、2013年度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59.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9.3萬元,占100%;項目支出:無。具體情況如下:
1.“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013年度決算69.6萬元,其中:“商業流通事務行政運行”決算69.6萬元,主要用于職工的工資支出:27.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2.4萬元;其中:辦公費:28.3萬元,水電費0.7萬元,郵電費:3.1萬元,公務接待費:5.7萬元,會議費0.2萬元,車輛費用3.4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2013年度決算84.1萬元,其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決算72.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死亡撫恤費11.4萬元。
3.“醫療衛生”2013年度決算1.3萬元,其中:“行政單位醫療”決算1.3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單位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決算4.3萬元,其中:“住房公積金”決算4.3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單位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附件:1.青陽縣供銷社公共財政預算收支決算總表
2. 青陽縣供銷社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決算表
3. 青陽縣供銷社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決算表
4. 青陽縣供銷社公共財政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5. 青陽縣供銷社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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