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供養標準。2017年,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
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我縣農村人均消費性支出的60%合理確定。2017年我縣財政補助的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為每人每年5760元,分散供養標準為每人每年3960元。供養對象領取的基礎養老金、養老服務補貼、高齡津貼、承包土地收益、物價上漲臨時補貼等不計算在上述標準內。
不能自理的五保對象照料護理標準,按照縣民政局2016年下發的《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老年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一)資金來源。各級財政一般預算安排的資金;各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資金;其他資金。
(二)資金籌措。縣財政局、民政局根據我縣實際統籌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用于五保供養人員基本生活、照料護理、醫療救治、喪葬等支出。有農村集體經營等收入的地方,可從中安排資金用于五保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2016〕102號)、《安徽省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綜合定額標準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5〕2064號)規定,繼續將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運行維護費用、五保供養人員救助供養所需資金列入縣財政預算。
省級安排的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綜合定額補助以獎代補資金,根據我縣實際,按照供養人數、等級評定管理、績效評價等因素分配,專項用于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生活補貼和供養機構運行維護經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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