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003291288H/201907-00024 | 組配分類: | 政府公報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人民政府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公民 |
| 名稱: | 青陽縣人民政府公報2019年第6號(總第6期) | 文號: | |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2019-07-10 | |
| 廢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青陽縣人民政府公報2019年第6號
(總第6期)
縣政府文件
青陽縣人民政府關于政府機構改革涉及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
縣政府辦文件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池州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
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青陽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青陽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
青陽縣人民政府關于政府機構改革涉及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準的《青陽縣機構改革方案》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政府機構改革涉及的省政府規章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皖政〔2019〕20號)、《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政府機構改革涉及市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池政〔2019〕25號)確定的原則,現就我縣縣級機構改革涉及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一、現行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和工作,《青陽縣機構改革方案》確定由組建后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的,在有關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尚未修改或者廢止前,調整適用有關縣政府規范性文件規定,由組建后的行政機關或者劃入職責的行政機關承擔;相關職責尚未調整到位之前,由原承擔該職責和工作的行政機關繼續承擔。
二、實施《青陽縣機構改革方案》需要制定、修改、廢止縣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或者需要由縣政府作出相關決定的,縣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經縣司法局依照法定程序審查修改后提請縣政府審議。
三、實施《青陽縣機構改革方案》需要修改或者廢止部門起草、組織實施的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和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的,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抓緊清理,及時按程序修改或者廢止。相關職責已經調整,原承擔該職責和工作的行政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中涉及職責和工作調整的有關規定尚未修改或者廢止之前,由承接該職責和工作的行政機關執行。
四、各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開展工作的連續性、穩定性、有效性,特別是做好涉及民生、應急、安全生產、維護穩定等重點領域工作。劃入、劃出職責的部門要主動銜接,加強協作,防止工作斷檔、推諉扯皮、不作為、亂作為,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青陽縣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池州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
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
為統一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皖政辦〔2019〕14號)、《安徽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安徽省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皖醫保發〔2019〕1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制度,推動實現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更加規范、醫療資源利用更加高效。
二、基本原則
(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因地制宜,適度保障,合理確定待遇標準。
(二)有序銜接,平穩過渡。統籌銜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妥善處理既有保障政策,實現平穩過渡。
(三)保障基本,提升質量。堅持以保基本為主,完善門診、住院、大病保險保障政策,持續提升城鄉居民醫療保障質量。
三、保障待遇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包括門診待遇、普通住院待遇和其他醫療待遇。一個保險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參保城鄉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急診急救除外)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藥費用,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門診。
1.普通門診。全面建立普通門診統籌制度,參保城鄉居民在縣(區)域內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診所等)發生的符合《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目錄》(以下簡稱“兩個目錄”)規定的普通門診醫藥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普通門診醫藥費用報銷不設起付線,報銷比例為55%。參保城鄉居民每人年度普通門診統籌報銷限額為85元。在校大學生普通門診保障待遇,繼續執行原有的普通門診統籌資金學校包干使用辦法。
2.常見慢性病門診。常見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報銷年度起付線為150元,參保城鄉居民在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發生的常見慢性病醫藥費用超過起付線以上部分報銷比例為60%。單病種年度報銷限額為3000元,患兩種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1個病種年度報銷限額增加500元,年度報銷總額上限為4000元。
3.特殊慢性病門診。參保城鄉居民在醫療機構發生的特殊慢性病門診醫藥費用按當次就診醫療機構普通住院政策報銷,年度內按就診最高類別醫療機構計算1次起付線。透析治療的腎功能不全等按病種付費的特殊慢性病門診繼續執行現行政策。
4.大額普通門診。參保城鄉居民在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發生的不屬于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范疇內的醫藥費用,年度起付線為1000元,醫藥費用超過起付線以上部分報銷比例為45%,年度累計報銷限額為2500元。
5.罕見疾病門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18周歲以下苯丙酮尿癥及四氫生物蝶呤缺乏癥的罕見病患者,在省內省級或市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門診就診,其醫藥及專用食品費用納入基本醫保報銷范圍,不設起付線,按65%的比例報銷,年度累計報銷限額為2萬元。
(二)普通住院。
參保城鄉居民在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 “兩個目錄”和“負面清單”(附件2)規定的醫藥費用超過起付線以上部分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1.起付線與報銷比例。
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起付線200元,報銷比例85%;
二級和縣級醫療機構起付線500元,報銷比例80%;
三級(市屬)醫療機構起付線700元,報銷比例75%;
三級(省屬)醫療機構起付線1000元,報銷比例70%。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療的,上述類別醫療機構起付線增加1倍,報銷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
到省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線按當次住院總費用20%計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計算,最高不超過1萬元),報銷比例60%。
對普通住院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藥費用實行保底報銷,報銷比例為省內醫療機構45%,省外醫療機構40%。
參保城鄉居民住院按次扣減起付線,但確需分療程間斷多次住院治療的特殊慢性病、白血病、精神障礙(重性)、腦癱康復等患者在同一醫院多次住院治療的,參保年度內只計一次起付線。
對于上年度次均費用達到或接近上一級別醫療機構的(醫療機構合理收治病例的次均住院費用達到上一級別醫療機構次均費用的80%及以上),可執行上一級別醫療機構報銷政策。
2.特別規定。
(1)除急診急救或屬參保城鄉居民務工(經商)地、長期居住地外,未辦理轉診手續在市域外就醫的,報銷比例(含保底比例)再降低10個百分點。急診急救的情形,依據參保患者首診病歷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參保城鄉居民務工(經商)地、長期居住地,可以依據務工地、經商地、長期居住地提供的勞動合同、居住證或其它工作、生活相關材料認定。
(2)參保城鄉居民捐贈器官或組織的住院醫藥費用享受普通住院報銷待遇。
(3)對于城鄉低保戶、特困人員、重點優撫對象、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等困難群體起付線和報銷政策按現行有關規定繼續執行。
(4)住院按病種付費政策暫按原省衛生計生委《關于進一步推進省級新農合按病種付費工作的通知》(衛辦秘〔2018〕451號)執行。
(三)其他醫療待遇。
1.分娩住院。分娩(含剖宮產)住院定額補助標準為900元。有并發癥或合并癥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執行,但不再享受定額補助。執行普通住院政策的分娩合并癥或并發癥,原則上是指妊娠期或分娩期發生的病情嚴重且費用較高的情形,輕微并發癥或合并癥仍執行定額補助政策。
2.意外傷害住院。明確有他方責任的意外傷害住院醫藥費用不予報銷;明確無他方責任的意外傷害住院醫藥費用按普通住院待遇報銷;無法確定他方責任的意外傷害住院醫藥費用按政策范圍內醫藥費用的40%報銷,封頂線為2萬元。
因見義勇為或執行救災救援等公益任務而負傷住院,按普通住院報銷政策執行,申請報銷者須提供縣級或縣以上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的情節證據。
3.輔助器具裝配。符合省殘聯等四部門《關于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給予補助的意見》(皖殘聯〔2009〕4號)規定的殘疾人,憑定點裝配機構輔助器具裝配單及發票回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報銷。報銷比例為50%(不設起付線),單次報銷限額為:每具大腿假肢1700元,每具小腿假肢800元,每只助聽器3500元。
(四)大病保險。
對于一個保險年度內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的合規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部分,由大病保險基金分段報銷,合規費用實行“負面清單”制度。
1.起付線。大病保險起付線原則上按全市上一年度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全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2萬元,并由市醫療保障局根據城鄉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變化適時調整。
2.報銷比例。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5萬元以內段,報銷比例60%;5—10萬元段,報銷比例65%;10—20萬元段,報銷比例75%;20萬元以上段,報銷比例80%。
3.封頂線。省內醫療機構大病保險封頂線為30萬元,省外醫療機構大病保險封頂線為20萬元。大病保險合規費用中既含省內醫療機構醫藥費用,又含省外醫療機構醫藥費用的,執行省內醫療機構封頂線政策。
四、有關要求
(一)全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后,全市統一保障待遇執行標準低于原待遇標準的,原待遇可暫保持不變,逐步向全市統一標準過渡。
(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保報銷政策繼續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30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健康脫貧工程的實施意見》(皖政〔2016〕68號)等有關文件執行。跨省異地就醫聯網直接結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自本方案施行之日起,原市本級經辦的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整體移交貴池區(具體工作方案附后)。
(四)本實施方案適用過程中出現的具體問題由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
(五)本實施方案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池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慢性病病種范圍
2.池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負面清單
3.池州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移交工作方案
附件1
池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慢性病病種范圍
一、常見慢性病病種(33種)
高血壓(Ⅱ、Ⅲ級)、慢性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腦出血及腦梗死(恢復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活動性肝炎、慢性腎炎、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減退、癲癇、帕金森病、風濕(類風濕)性關節炎、重癥肌無力、結核病、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硬皮病、晚期血吸蟲病、銀屑病、白癜風、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白塞氏病、強直性脊柱炎、肌萎縮、支氣管哮喘、精神障礙(非重性)、腎病綜合征、彌漫性結締組織病、腦性癱瘓(小于7歲)、慢性腎衰竭(氮質血癥期)、干燥綜合癥、前列腺增生、干眼癥。
二、特殊慢性病病種(23種)
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障礙(重性)、惡性腫瘤(放化療)、慢性腎衰竭(尿毒癥期)、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心臟瓣膜置換術后、血管支架植入術后、肝硬化(失代償期)、肝豆狀核變性、系統性紅斑狼瘡、淋巴瘤、骨髓瘤、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心臟冠脈搭橋術后(抗排異治療)、心臟起搏器置入術后(抗排異治療)、潰瘍性結腸炎和克羅恩病、組織細胞增生癥(朗格罕氏組織細胞增生癥)、耐多藥結核、運動神經元病、成骨不全(骨脆病)、韋格納肉芽腫。
附件2
池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負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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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費用 |
按項目 報銷 |
按保底 報銷 |
大病保險 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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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醫藥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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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應當由第三方負擔的醫藥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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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醫藥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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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境外就醫的醫藥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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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藥品目錄》單味不予支付的中藥飲片及藥材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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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醫療服務項目目錄》外自立醫療服務項目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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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需病房(病區)發生的住院醫藥費用,特需醫療項目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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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非協議醫療機構(急診急救除外)、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藥費用(另有規定除外)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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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醫療機構發生的非醫藥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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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各類器官、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費用,以及串換為其他項目的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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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享受定額補助的住院分娩(含手術產)當次住院醫藥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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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各種各類非功能性整容或矯形手術、美容、健美、減肥增胖增高等非疾病治療類原因產生的醫藥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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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預防保健、健康體檢、醫療咨詢、醫療鑒定等發生的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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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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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眼鏡、義眼、義齒、義肢、助聽器等輔助康復器具(另有規定的除外)等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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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各種家用或自用檢查、檢測、治療儀等器械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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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各種不育(孕)癥(另有規定的除外)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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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性功能障礙引發的住院醫藥費用(另有規定的除外)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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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臨床試驗類診療項目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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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物價政策規定不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材料等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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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醫療服務項目收費超出我省基本醫保最高支付標準(省屬三級公立醫院最高收費標準)部分的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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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藥品目錄》復方不予支付的中藥飲片及藥材費用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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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藥品目錄》乙類藥品個人先行支付費用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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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藥品目錄》丙類(目錄外)藥品費用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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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醫療服務項目目錄》部分支付類項目中個人先行支付費用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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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限制臨床應用醫療技術 (造血干細胞移植技術等除外),不納入政策范圍內費用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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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醫療服務項目目錄》不予支付類項目(且不超過省屬三級公立醫院最高收費標準)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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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部分支付類醫用材料中個人先行支付費用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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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不予支付類醫用材料 |
不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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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國家、省醫保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項目或費用 |
不納入 |
不納入 |
不納入 |
附件3
池州市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
移交工作方案
為做好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整體移交工作,根據《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池政〔2018〕5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要求
按照積極穩妥、密切配合、平穩交接、有序實施的要求,在全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將原市本級經辦的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整體移交至貴池區。從2019年7月1日起,貴池區負責整合后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業務。
二、基本原則
(一)上下聯動,協同推進。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貴池區政府、市醫療保障局以及市直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協調聯動,共同做好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移交工作。
(二)整體移交,有序銜接。將醫保資金、信息數據移交作為重點,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體移交,確保移交后基本醫療保險業務有序銜接、正常開展。
(三)嚴肅紀律,規范操作。業務交接規范有序、公開透明,確保醫保基金、信息數據的安全。
三、工作安排
(一)醫保信息系統改造。貴池區政府負責按照全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的要求,對照標準管理、待遇算法、結算流程、技術參數等內容,改造升級貴池區新農合信息系統,并建立城鄉統一的居民參保人員數據庫和藥品、診療項目、服務設施范圍目錄數據庫。(牽頭單位:貴池區政府;責任單位:市醫療保障局;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二)醫保信息數據移交。由市醫療保障局牽頭負責,按醫保業務運行要求整理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待遇支付等信息數據,移交貴池區。貴池區負責將接收的信息數據導入貴池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為移交后各項醫保經辦業務提供保障。(牽頭單位:市醫療保障局;責任單位:貴池區政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三)醫保基金移交。基金采取“先預撥、后審計、再移交”的方式。為保證醫保待遇正常支付,先從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專戶劃撥2000萬元至貴池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專戶,待審計結束后劃轉剩余資金。市醫療保障局負責清理醫保基金、財務和檔案等項目,登記造冊,形成清單。市財政局負責將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專戶資金轉入貴池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專戶。貴池區負責接收醫保資金,實現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業務的無縫銜接。(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貴池區政府、市醫療保障局;完成時限:2019年6月30日前)
(四)醫保基金審計。由審計部門對移交前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資產、負債、權益進行審計。審計結束后,市財政局負責將結余的醫保基金(含歷年滾存結余)全部劃入貴池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專戶。(牽頭單位:市審計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完成時限:2019年7月30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貴池區政府及市直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整合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貴池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重要性,強化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切實增強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共同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移交工作。
(二)明確責任分工。醫療保障部門負責移交工作牽頭組織實施和醫保數據的移交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做好醫保信息數據的整理工作;財政部門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移交工作;審計部門負責做好居民醫保基金審計工作;貴池區政府負責醫保信息系統改造、信息數據和醫保結余資金接收工作,做好移交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經辦工作。
(三)部門協調聯動。貴池區政府及市直相關單位要加強溝通協調,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和時間節點要求,按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確保參保人員就醫結算不受影響。
(四)加強輿論引導。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移交是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重要步驟,關系到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統一政策宣傳解讀口徑,營造推進制度整合的良好氛圍。貴池區政府要通過發布公告、發送短信等多種形式,將相關信息及時告知所有參保人員。各有關單位要扎實穩妥做好相關工作,及時化解可能出現的矛
盾問題,確保工作交接有序、業務銜接順暢。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青陽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
為加快推進我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根據《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池州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池政辦秘〔2018〕21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把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置于鄉村振興戰略的大格局中統籌考慮,將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作為改善農村環境的著力點、提高農民收入的增長點、培育農業產業的支撐點,以秸稈資源綜合利用市場化、產業化為主線,堅持系統謀劃、多方共贏、市場導向、政府推動,堅持創新機制、融合發展、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積極培育以農作物秸稈資源利用為基礎的現代環保產業,有效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增綠。
二、工作目標
2018—2020年,我縣秸稈綜合利用要緊緊圍繞結構優化和效益提升,大力培育壯大秸稈綜合利用龍頭企業,推廣符合實際的產業化利用模式,推動形成布局合理、產業鏈條完整的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格局,著力構建政府引導、企業主體、農民參與的秸稈綜合利用長效機制。力爭2020年全縣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3%以上,其中,產業化利用量占秸稈綜合利用總量的比例達到42%,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量占秸稈綜合利用總量的比例達到35%。
三、重點工程
(一)秸稈綜合利用龍頭企業提升工程。通過提供優質服務和政策激勵,圍繞秸稈綜合利用全產業鏈條,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術、成長性好、帶動力強的企業做大做強。按照運營期、建設期、謀劃期3種類型,對縣內現有秸稈綜合利用關聯企業進行點對點幫扶。建立秸稈綜合利用重點項目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2018—2020年全縣實施秸稈綜合利用重點項目1個以上,培育壯大千噸以上秸稈產業化利用規模企業2家以上。鼓勵鄉鎮申報整鄉(鎮)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在秸稈資源量豐富、秸稈產業化利用基礎較好的鄉鎮,結合扶貧工作,優先安排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試點項目,實行整鄉(鎮)推進。以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博覽會為平臺,在科技、人才、管理等方面加大“引進來”力度,推廣成熟的秸稈綜合利用產業技術體系,做好博覽會簽約項目的孵化培育、落地生根。(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發改委、縣科技經信局、縣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單位:縣財政局)
(二)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園區示范工程。加強分類指導,突出特色,錯位發展,依托龍頭企業,在條件成熟時申報以秸稈資源利用為基礎的秸稈綜合利用現代環保產業園區。支持秸稈綜合利用創新創業項目在園區落地。支持園區試行秸稈技術企業和秸稈技術產品認定工作。(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發改委、縣環保局;配合單位:縣科技經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
(三)秸稈機械化還、離田質量優化工程。統籌秸稈還、離田結構布局,針對農作物品種和耕作模式,通過技術示范引導,規范秸稈機械化還、離田技術路線,推進農機裝備、農業技術、農業信息化在秸稈還、離田中的集成應用。積極培育服務主體,引導農機專業服務組織開展秸稈還、離田作業服務。2018-2020年重點建設農作物秸稈機械化還田基地3處以上,培育具備標準化秸稈機械化還、離田作業能力的農機專業服務組織2個以上。扶持有條件的鄉鎮每2—3年開展一次秸稈機械化還田后的耕地深翻作業,探索實行輪作休耕制度。大力推廣應用商品有機肥、生物炭基肥等肥料化利用方式,推動秸稈肥料化利用轉型升級。(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財政局;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秸稈能源化利用推廣工程。鞏固發展秸稈固化成型、秸稈制氣等能源化利用項目。加快推廣秸稈生物天然氣技術,鼓勵有條件地區結合美麗鄉村建設,以村組為單位實施秸稈制氣集中供氣。支持鄉鎮、村組就地、就近建設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生產點,大力推廣秸稈成型燃料爐具。2018—2020年,全縣建設完成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生產點5個以上。(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發改委、有關鄉鎮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縣財政局)
(五)秸稈飼料化、基料化商品化利用工程。結合我縣實際,在養殖重點地區,結合肉牛、肉羊產業發展,支持飼料生產加工企業、規模養殖場與農戶、家庭農場、合作社開展訂單收購以及青貯、黃貯、氨化和微貯。依托稻漁綜合種養產業發展,支持農戶、家庭農場、合作社開展稻草就地還田養殖小龍蝦。推動秸稈基料商品化生產,以農作物秸稈飼料化、基料化商品化利用基地為載體,培育秸稈飼料化、基料化龍頭企業,帶動區域秸稈飼料化、基料化消納能力。2018-2020年全縣爭取建成秸稈基料化或飼料化商品化基地1個以上。(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有關鄉鎮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縣發改委、縣財政局)
(六)秸稈收儲體系標準化項目建設工程。堅持規劃先行,按照合理半徑規劃建設規范的秸稈收儲點,形成縣有龍頭企業、鄉鎮有標準化收儲中心、村有固定收儲轉運點的收儲運網絡。2018—2020年全縣建設標準化秸稈收儲中心5個以上,每個行政村至少建設標準化臨時堆放轉運點1個,實現秸稈收儲運銷網絡鄉鎮全覆蓋;非主產區可多個行政村聯合建立1個臨時堆放轉運點。積極探索“秸稈粉碎后再運輸”模式,降低秸稈運輸成本。(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七)秸稈綜合利用科技支撐工程。大力引進秸稈綜合利用裝備制造項目,積極推廣秸稈綜合利用實用技術,對符合相關科技計劃條件的項目優先予以支持。開展秸稈綜合利用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產學研聯合攻關。培訓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用技術人才。(牽頭單位:縣科技經信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配合單位:縣市場監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
(八)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博覽會平臺利用工程。充分利用省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博覽會平臺,凸顯我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亮點,落實招商、簽約、推介項目任務。2018-2020年,全縣每年確保本地參展企業3家以上;邀請2家以上國內外秸稈綜合利用重點企業參加博覽會;落實千萬元以上招商簽約項目1個。通過博覽會招商簽約項目的實施,在全縣范圍內營造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濃厚氛圍。打造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提升工程示范樣板,增強工程輻射帶動效應,提升我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水平,確保完成預期目標。(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發改委、縣科技經信局、縣環保局、縣財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統籌協調、調度推進、督查考核。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共同推動以秸稈資源利用為基礎的現代環保產業發展。各鄉鎮人民政府是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和協調機制,將秸稈綜合利用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單位:縣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加大財政投入。落實秸稈產業化利用獎補政策。提高秸稈綜合利用裝備水平,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裝備新產品的引進、示范和推廣運用,拓寬秸稈綜合利用裝備的服務領域;對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范圍內秸稈綜合利用農機裝備全部敞開補貼,對尚未納入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范圍、秸稈綜合利用亟需的農機裝備,統籌安排專項資金予以補貼。加強秸稈收儲體系建設,對村級標準化臨時堆放轉運點以及具有一定規模、具備相應機械設備的收儲點,按10萬元/千噸標準給予補助,最高補助50萬元。支持秸稈機械化還田標準化示范基地建設。(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財政局;配合單位:縣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強化金融支持。落實秸稈綜合利用金融支持政策,積極爭取將我縣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納入省、市農業產業化發展基金投資支持范圍。(牽頭單位:縣財政局;配合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發改委、縣科技經信局、縣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為秸稈收儲、加工利用、技術研發等環節提供金融信貸支持。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大對秸稈綜合利用企業的擔保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發行債券、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牽頭單位:縣財政局;配合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發改委、縣科技經信局、縣環保局,縣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保障用地需求。對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項目優先保障建設用地指標,對投資1億元以上的優先供地,其中投資5億元以上的項目,在縣內年度計劃已經用完的情況下,可以按照計劃管理有關規定申請使用省級計劃指標。對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項目、永久性占地的秸稈收儲設施建設項目,依法優先辦理用地報批手續。秸稈收儲設施用地原則上按設施農用地管理,盡量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空閑地、廢棄地等,不占或少占農用地。對符合臨時用地條件的,優先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五)落實優惠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利用農作物秸稈生產的生物質壓塊、沼氣等燃料、電力和熱力,符合政策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100%;利用農作物秸稈生產的纖維板、刨花板、細木工板、生物炭等,符合政策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70%。(牽頭單位:縣稅務局;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
落實電價政策。符合條件的秸稈撿拾、打捆、切割、粉碎、壓塊等初加工執行農業生產用電類別價格。(牽頭單位:縣發改委;配合單位:縣供電公司)
建立農作物秸稈運輸“綠色通道”,車輛通過快檢快速放行,整車合法裝載捆扎打包后秸稈的運輸車輛按規定享受普通公路過路過橋費等優惠政策。探索參照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適當放寬秸稈運輸車輛裝載要求。(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委,縣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強化考核督查。將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度綜合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與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資金安排掛鉤。加強督促檢查,建立動態跟蹤檢查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實。(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七)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手機APP等傳播平臺,宣傳解讀相關政策,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圍。發揮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博覽會的品牌效應,調動社會主體積極性。(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環保局;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
附件:重點任務分解表
附件:
重點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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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工作任務 |
牽頭單位 |
配合單位 |
時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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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秸稈綜合利用重點項目庫,2018—2020年全縣實施秸稈綜合利用重點項目1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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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發改委 |
縣農業農村局 縣科技經信局 縣環保局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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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8—2020年全縣培育千噸以上秸稈產業化利用規模企業2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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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
縣發改委 縣科技經信局 縣環保局 縣財政局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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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揮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博覽會平臺作用,推廣成熟的秸稈綜合利用產業技術體系,做好博覽會簽約項目的孵化培育、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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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縣發改委 縣環保局 |
縣科技經信局 縣財政局 縣發改委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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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條件成熟時申報以稈資源利用為基礎的秸稈綜合利用現代環保產業園區。支持秸稈綜合利用創新創業項目在園區落地。支持園區試行秸稈技術企業和秸稈技術產品認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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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縣發改委 縣環保局 |
縣科技經信局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縣財政局等 |
2020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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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8-2020年重點建設農作物秸稈機械化還田基地3處以上,培育具備標準化秸稈機械化還、離田作業能力的農機專業服務組織2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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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縣財政局 |
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0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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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8—2020年,全縣建設完成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生產點5個以上。 |
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縣發改委 |
縣財政局 |
2020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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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8-2020年全縣爭取建成1個以上秸稈基料化或飼料化商品化基地。 |
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
縣發改委 縣財政局 |
2020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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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8—2020年全縣建立標準化秸稈收儲中心5個以上,每個行政村至少建立1個標準化臨時堆放轉運點,實現秸稈收儲運銷網絡鄉鎮全覆蓋;非主產區可多個行政村聯合建立1個臨時堆放轉運點。 |
各鄉鎮人民政府 |
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2020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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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開展秸稈綜合利用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產學研聯合攻關。培訓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用技術人才。 |
縣科技經信局 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
縣市場監管局 |
2020年12月31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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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8-2020年,全縣每年確保本地參展企業3家以上;邀請2家以上國內外秸稈綜合利用重點企業參加博覽會;落實千萬元以上招商簽約項目1個。 |
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開發區管委會 |
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縣發改委 縣科技經信局 縣環保局 縣財政局 |
按年度完成 |
青陽縣支持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根據《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池政辦秘〔2018〕212號)文件精神,為加快推進全縣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扶持政策。
一、強化項目支持
(一)實施項目傾斜。縣發展改革、財政、環保、科技、經濟和信息化、農業農村等部門在同等條件下對秸稈綜合利用相關項目給予優先安排。抓好全縣在省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博覽會簽約項目的跟蹤落地。對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積極爭取納入省節能與生態建設專項資金等支持范圍。(牽頭單位:縣發改委、縣農業農村水利局;配合單位:縣環保局、縣科技經信局、縣財政局)
(二)加強項目儲備。建立并定期更新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重點項目庫,做到啟動實施一批、謀劃儲備一批,加強項目儲備動態管理。(牽頭單位:縣發改委、縣農業農村水利局;配合單位:縣環保局、縣科技經信局、縣財政局)
(三)積極爭取項目。加強與國家相關部委和省有關廳局的溝通銜接,支持和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爭取上級各類項目資金,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秸稈產業化利用領域。(牽頭單位:縣發改委、縣農業農村水利局;配合單位:縣環保局、縣科技經信局、縣財政局)
二、加大資金投入
(一)落實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獎補政策。獎補資金按照專款專用、注重實效的原則,對小麥、玉米、油菜按照20元/畝、水稻10元/畝的標準進行獎補。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獎補資金原則上由省、市、縣三級財政按照5:1:4的比例承擔。縣級獎補資金參照市級實行“當年預撥,次年清算”的辦法,根據省統計局公布的農作物種植面積、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考核結果進行清算獎補,同時根據實際適當擴大獎補對象。(牽頭單位:縣財政局;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發改委、縣環保局)
(二)落實省秸稈產業化利用獎補政策。按照水稻、小麥和其它農作物秸稈每噸50元、40元和30元標準,對符合條件的秸稈產業化利用企業利用我縣農作物秸稈給予財政獎補。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獎補資金原則上由省、市、縣三級財政按照5:1:4的比例承擔。為鼓勵企業規模化、大批量開展秸稈產業化利用,在原有獎補基礎上,對企業秸稈利用超出3萬噸部分提高30%獎補標準,超出5萬噸部分提高40%獎補標準,超出10萬噸部分提高60%獎補標準,超出獎補標準的獎補資金由省承擔50%外,剩余部分由縣財政承擔。(牽頭單位:縣財政局;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發改委、縣科技經信局、縣環保局)
(三)加大秸稈綜合利用農機購置補貼力度。2018—2020年,對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范圍內秸稈綜合利用農機裝備全部實行敞開補貼;對尚未納入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范圍、秸稈綜合利用亟需的農機裝備,將安排一定專項資金予以補貼。2019年,將更多的秸稈綜合利用相關機具品目納入補貼范圍,新增秸稈壓塊(粒、棒)機、生物質熱風爐、摟草機、揉絲機、圓草捆包膜機等秸稈綜合利用機具品目。有序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裝備新產品試點。支持秸稈綜合利用裝備推廣應用,將本縣生產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秸稈綜合利用農機裝備及時申請納入農機補貼范圍。(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鼓勵企業參加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博覽會。充分利用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博覽會平臺,在市、縣級秸稈綜合利用配套資金中安排專項補助資金,對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突出、展品豐富的參展企業給予每家3萬元補助,對提供展品符合參展要求的企業給予0.5萬元補助;對招商簽約并能落地的企業給予3萬元前期工作經費補貼。對完成參加省推介項目任務企業給予0.5萬元補貼。(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環保局、縣發改委;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強化金融支持
(一)創新金融支持方式。積極爭取將本縣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納入市農業產業化發展基金投資支持范圍。積極引導相關產業發展基金支持秸稈綜合利用。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為秸稈收儲、加工利用、技術研發等環節提供金融信貸支持。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大對秸稈綜合利用企業的擔保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發行企業債券、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推動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牽頭單位:縣人行、縣財政局、縣建投集團;配合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發改委、縣科技經信局、縣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推進開放合作。積極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開展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規范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牽頭單位:縣發改委、縣財政局;配合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四、強化用地保障
(一)加大用地支持力度。優先安排秸稈綜合利用重點項目、秸稈收儲堆場、秸稈固化站、秸稈沼氣集中供氣等用地。支持秸稈綜合利用收儲中心、加工場地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村規劃,合理布局使用現有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對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項目優先保障建設用地指標,對投資1億元以上的優先供地,其中投資5億元以上的項目,在市內年度計劃已經用完的情況下,按省扶持政策可以按照計劃管理有關規定申請使用省級計劃指標,市級將國土資源部門按照省級指標使用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申報辦理。鼓勵秸稈加工企業和秸稈產業化項目進入園區,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和彈性年期出讓等多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單位:縣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優先辦理用地手續。對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項目、永久性占地的秸稈收儲設施建設項目,依法優先辦理用地報批手續。秸稈收儲設施用地原則上按設施農用地管理,盡量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空閑地、廢棄地等,不占或少占農用地。對符合臨時用地條件的,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單位:縣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 )
五、加強收儲體系建設
(一)構建秸稈收儲體系網絡。按照就近就地利用的原則,在秸稈產地半徑合理區域內適當預留田塊場地用于建設秸稈收儲點。推動秸稈收儲大戶、秸稈經紀人與秸稈利用企業有效對接,逐步建立政府推動、企業和合作組織牽頭、農戶參與、市場化運作的秸稈收儲運服務體系。統籌構建鄉鎮有標準化收儲中心、村有固定收儲點的“1+X”的秸稈收儲體系網絡。(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發改委、縣環保局)
(二)加大收儲點獎補力度。對村級標準化臨時堆放轉運點以及具有一定規模、具備相應機械設備的收儲點,將按10萬元/千噸標準給予補助,最高補助50萬元。(牽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配合單位:縣發改委、縣環保局)
六、落實稅收、電價、運輸等優惠政策
(一)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利用農作物秸稈生產的生物質壓塊、沼氣等燃料、電力和熱力,符合政策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100%;利用農作物秸稈生產的纖維板、刨花板、細木工板、生物炭等,符合政策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70%。利用農作物秸稈生產的單一大宗飼料,憑省級稅務機關認可的飼料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飼料產品合格證明,申請免稅備案。對企業以農作物秸稈為主要原材料,生產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代木產品、電力、熱力及燃氣(產品原料70%以上來自秸稈)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當年收入總額。落實好秸稈發電企業土地使用稅、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節水環境保護、專用設備投資抵免、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納稅困難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通過減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減輕企業負擔。(牽頭單位:縣稅務局;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落實上網電價政策。嚴格執行國家秸稈熱電聯產、直燃發電優先上網且不限發政策和生物質發電項目標桿上網電價政策。符合條件的秸稈撿拾、打捆、切割、粉碎、壓塊等初加工執行農業生產用電類別價格。(牽頭單位:縣發改委;配合單位:縣供電公司)
(三)實行秸稈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建立農作物秸稈運輸“綠色通道”,車輛通過快檢快速放行,整車合法裝載捆扎打包后秸稈的運輸車輛按規定享受普通公路過路過橋費等優惠政策。探索參照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適當放寬秸稈運輸車輛裝載要求。(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縣發改委)
七、強化科技人才支撐和標準體系建設
(一)安排科技專項。積極爭取省級、市級重點研發和重大科技專項,支持秸稈綜合利用科研工作,加大秸稈綜合利用關鍵技術研究和裝備研發力度,優先對企業和高校聯合申報的秸稈綜合利用及裝備關鍵技術、共性技術及產業化項目給予重點支持。(牽頭單位:縣科技經信局、縣教體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二)加強平臺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院所或企業合作共建秸稈綜合利用領域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新型研發機構,多方聯合共建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應用研究等聯盟。支持高校院所、示范園區積極申報創新創業團隊、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省和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創新創業平臺和團隊項目,對符合相關科技計劃條件的項目優先予以支持。(牽頭單位:縣科技經信局、縣教體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三)實施秸稈綜合利用人才培養培訓計劃。積極鼓勵設有相關專業的高校與企業聯合培養研究生。針對企業個性化需求和共性技術難題,支持高校與企業聯合開展職工培訓。(牽頭單位:縣教體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四)完善技術標準體系。研究建立秸稈綜合利用標準體系框架,加快相關技術標準研制。對秸稈綜合利用地方標準的立項、審批、發布開辟綠色通道,優先立項,及時發布。鼓勵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將成熟的科技成果轉化為標準,制定秸稈綜合利用領域地方標準,逐步建立秸稈綜合利用產品標準與質量檢測體系,引導產業技術進步、指導企業生產及規范市場秩序。(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八、扶持示范園區建設
(一)創建示范園區。加強分類指導,突出特色,錯位發展,依托產業集群和大型龍頭企業,力爭到2020年高標準建設1個年吸納秸稈超過10萬噸的以秸稈資源利用為基礎的現代環保產業示范園區。申請省專項資金支持產業示范園區建設和區內秸稈綜合利用企業研發。(牽頭單位:縣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科技經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二)鼓勵創新創業。爭取將入駐園區創新創業的國內外秸稈綜合利用技術領軍人才團隊納入市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創新創業扶持計劃,給予專項資金參股支持,并可在3年內免費使用園區研發用房和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牽頭單位:縣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科技經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為符合產業規劃的入園企業提供“一站式”進駐服務,通過租賃廠房、定制廠房、自建廠房等模式,滿足不同成長階段企業需求。對秸稈綜合利用創新創業項目,將視質量和規模給予啟動資金支持;對發展前景較好的,符合條件的可以給予最高不超過投資額30%的跟進投資;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型企業,按貸款利息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貼息額不超過50萬元。在園區試行秸稈技術企業和秸稈技術產品認定工作,對經認定的企業和產品,可給予一定的投資補助和銷售獎勵。入園企業可同時享受省、市、縣出臺的其他相關政策,其中獎補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同類不重復的原則執行。(牽頭單位:縣開發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縣科技經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青陽縣秸稈綜合利用專項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考核對象為各鄉鎮人民政府。由縣農業農村水利局會同縣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第三條 考核周期暫定為2018年至2020年,分年度考核。具體年度秸稈綜合利用考核指標及計分細則將另行下發。
第二章 考核內容
第四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秸稈綜合利用工作負總責。
第五條 考核內容主要是秸稈綜合利用目標完成情況和重點工作開展情況。
(一)明確和落實主體責任。包括成立秸稈綜合利用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明確部門責任分工等內容。
(二)秸稈綜合利用各項指標完成情況。秸稈綜合利用率,產業化利用量占利用總量的比例,能源化、原料化利用量占利用總量的比例等內容。
(三)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博覽會任務落實情況。包括邀商、簽約項目落實情況等內容。
(四)秸稈綜合利用產業推進情況。包括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利用企業申報、秸稈綜合利用現代環保產業示范園區申報創建、秸稈綜合利用各項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等內容。
(五)秸稈綜合利用信息統計報送情況。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六條 自查評分。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考核要求,對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全面自查和自評打分,并于當年11月10日前將年度自查報告報送縣農業農村水利局和縣環保局。
第七條 第三方評估。當年11月20日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第三方機構,對各鄉鎮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進行評估。
第八條 實地檢查。當年11月30日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工作組,實地進行重點抽查,通過現場檢查、聽取匯報、核查資料、明察暗訪等方式,全面核實了解有關情況。
第九條 綜合評價。根據各鄉鎮自評及佐證材料、第三方評估(考核權重20%)、實地檢查情況(考核權重30%),縣農業農村水利局會同相關部門,對各鄉鎮人民政府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進行綜合評價(考核權重50%),加權后累計得分,形成對各鄉鎮綜合評定意見,于12月30日前報縣政府審定。
第四章 考核結果應用
第十條 考核結果納入年度綜合績效考核內容,并作為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中央財政及省、市、縣級財政資金項目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所提供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負責,對在考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縣業農村水利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青陽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皖政辦〔2018〕35號)和《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等文件的通知》(池政辦秘〔2018〕211號)精神,為加快推進我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打好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攻堅戰,促進畜牧業綠色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統籌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以市場化、產業化為主線,以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為治理路徑,著力構建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循環經濟發展新體系,形成布局合理、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產業鏈條完整的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產業化新格局,實現環境改善、農民增收、產業培育的共贏目標,為我縣鄉村振興做出新的貢獻。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全域推進。全面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堅持全覆蓋、無死角,統籌種養業布局,推進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發展。
——堅持重點突破。以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為重點,根據省、市整縣推進項目,實施整縣推進;創新治污模式,推進老場改造升級,嚴格規范新場建設。
——堅持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區域、不同畜種、不同規模,采取經濟高效實用的處理方式,宜肥則肥,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實現糞污就地就近資源化利用。
——堅持屬地管理。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機制,強化監督管理,督促畜禽養殖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
——堅持市場運作。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創新政策支持方式,鼓勵金融及社會資本投入,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業化發展。
(三)總體目標。
圍繞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重點環節,建立健全設施升級、集中處理、多元利用、產業發展、政策扶持等支撐體系,大力培育畜禽糞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的現代環保產業。到2020年,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大型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部省級畜禽規模標準化示范企業率先實現上述目標,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成為畜禽養殖環節中常態化的生產方式。
二、主要任務
按照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治理路徑,抓住產業鏈關鍵環節,利用3年時間,實施5項重點工程,著力創建一批典型有效的治理模式,培育一批示范帶動的龍頭企業,總結一套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成功經驗,為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推動農業綠色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一)規模養殖場設施裝備改造升級工程。按照政府支持、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的方針,按照三年分步實施、全域整縣推進的工作思路,堅持分類指導、分企施策、規范運作、改造有效的原則,重點推進關鍵治污環節設施裝備的改造升級。支持規模養殖場建設雨污、飲污、糞尿分離設施,防滲、防雨、防溢流糞污暫存池(場)、堆肥發酵池、沼渣沼液儲存池及人工濕地、生態塘等設施建設;建設自動喂料、自動飲水和環境控制等現代化裝備;建設固體糞便堆肥所必要的固液分離、混合、輸送、翻刨、爆氣系統等設施設備;建設與沼氣發電或提純生物天然氣工藝相配套的沼氣發電和沼氣提純等設施設備建設。按照全面打造水清、岸綠、產業優的美麗長江經濟帶(青陽段)要求,加大設施設備改造升級力度。繼續開展省、市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到2020年,完成4-7家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改造升級,全縣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爭取創建省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1家,市級3-4家。(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環保局,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畜禽糞污治理整縣推進工程。按照糞污資源量,科學合理選擇建設大、中、小糞污處理中心,全域整縣推進畜禽養殖糞污治理。其中,小型處理中心主要進行簡易好氧發酵和尿水深度厭氧發酵,以畜禽養殖專業戶自身處理糞污為主;中型處理中心按照“養治分離、專業生產、市場運作”的糞污第三方治理模式,對周邊中小畜禽養殖場(小區、養殖專業戶)的糞便或污水進行收集并集中處理,通過能源化、肥料化利用,促進畜禽糞污轉化增值;大型處理中心以大型規模養殖企業為依托,建立相對獨立的具備收集貯放、加工利用、污水處理等多功能為一體的糞污處理中心。支持種養配套設施建設,在田間地頭配套建設管網和防雨水、防滲漏儲糞(液)池,解決糞水肥還田“最后一公里”問題。支持各類糞污收、貯、運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鼓勵探索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機制。結合省、市整縣推進項目安排,適時啟動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行動。(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財政局,配合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畜禽糞污資源化循環利用工程。因地制宜利用畜禽養殖糞污資源,推動形成以能源化和肥料化利用為主要渠道,基料化、飼料化為補充的資源化循環利用格局。積極引導規模化養殖場建設發展各類型沼氣工程及其沼氣利用工程(生物天然氣、發電),促進沼氣發電項目建設,引導規模養殖場促進養殖場在生產、生活用對沼氣或沼氣發電利用比例。加強商品有機肥原料和質量的監管與認證,支持大中型畜禽規模養殖場和有機肥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組織加工生產有機肥,爭取并實施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示范。推動有機肥終端產品市場化商業化步伐。鼓勵禽畜糞便飼料化利用,充分利用禽畜糞便養殖蠅蛆、蚯蚓,加工后再飼喂禽畜。鼓勵禽畜糞便基料化利用,充分利用牛糞種植蘑菇等。初步建立起有機肥替代化肥的組織方式和政策體系,集成推廣有機肥替代化肥的生產技術模式,構建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長效機制。(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財政局,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產業化龍頭企業培育工程。將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納入農業產業化工作統籌推進,堅持招商和自主培育相結合,落實龍頭企業支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規模化效益和示范引領作用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龍頭企業。支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龍頭企業圍繞有機肥加工、污水處理、無害化處理、廢渣還田、沼氣制取、沼氣發電、再生飼料等產業鏈條,建設產業聯結、要素聯結、利益聯結的產業化聯合體,形成收集、存貯、運輸、處理和綜合利用全產業鏈,促進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向專業化、產業化和集約化轉型。建立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化項目庫,做到啟動實施一批、謀劃儲備一批。(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配合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技術推廣與培訓工程。積極與科研院所、高校或上級技術推廣部門合作,推廣應用由科研部門,高校或技術推廣部門集成的,適合我縣實際的畜禽養殖廢棄物糞污資源化利用技術,推廣集成有機肥、水肥一體化等關鍵技術。邀請或聘請省、市有關專家學者為我縣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專家。以畜禽規模養殖場為重點,加大技術培訓力度,加強示范引領,通過推廣示范、技術培訓、指導服務等多種方式,提升畜禽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推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1-4項,組織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用技術培訓80人次以上。(牽頭單位: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人社局,配合單位:縣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技術推廣路徑
根據區域特征、飼養工藝和環境承載力的不同,因地施策,推廣適合本地實際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模式。在源頭減量上,推廣干清糞、雨污分流、固液分離等技術模式。在過程控制上,推廣發酵床、微生物處理、臭氣控制等技術模式。在末端利用上,推廣全量收集還田、水肥(有機肥)一體化、能源化、基質化、清潔回用等資源化利用模式。
根據我縣位于皖南山區,山多地少等區位地理特點,控制與逐步減少生豬養殖,穩定家禽生產,發展草食畜種(牛羊)產業。對畜禽養殖廢棄物宜采用干清糞+堆肥發酵+沼氣處理(厭氧發酵)+農田利用;異位發酵床模式、原位發酵床模式、種養結合等模式實現資源化利用目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的統籌協調、調度推進、督查考核。縣環保部門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水利部門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組織領導與推進本轄區內的畜禽養殖廢棄物污染防治及資源化利用工作。畜禽規模養殖場是實現本場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主體,必須建設配套與養殖規模相適應的廢棄物處理、利用的設施裝備,并保持正常運行,履行法定主體責任和義務。(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環保局)
(二)強化落實扶持政策。根據《安徽省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若干政策》《池州市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若干政策》等文件規定,落實我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相關政策。完善扶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若干政策措施。創新金融產品支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的舉措。(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財政局)
(三)加強技術指導。加強對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推廣工作的指導,按照“省統籌、市分類、縣落實”的技術推廣形式,制定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推廣方案、縣鄉同步建立農業技術人員與畜禽規模養殖場一對一聯結機制,開展技術指導、試驗示范、技術交流、模式總結等工作。(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環保局;配合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加強督查考核。將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建立激勵和責任追究機制,考核結果與相關項目、資金安排掛鉤。(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環保局)
(五)營造良好氛圍。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編印治理模式、技術模式宣傳掛圖、明白紙,廣泛宣傳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總結宣傳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為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營造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環保局、縣委宣傳部)
附件:青陽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重點工程實施計劃表
附件
青陽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重點工程實施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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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工程 |
目標任務及實施進度 |
牽頭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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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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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規模養殖場設施裝備改造升級工程 |
1.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裝備 |
完成1-2 家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改造升級,全縣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從2017年的69%提高到2018年78%以上。 |
完成1-2家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改造升級,全縣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提高到86%以上,其中大型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 |
完成2-3家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改造升級,全縣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提高到95%以上。部省級畜禽規模標準化示范企業率先實現上述目標。 |
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縣環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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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示范場創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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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創建1-2家市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 |
爭取1家省級,2家市級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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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畜禽 糞污治理整縣推進工程 |
1.整縣推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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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中小型糞污治理實施項目 。 |
爭取中小型糞污治理實施項目 。 |
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縣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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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畜禽糞污資源化循環利用工程 |
1.支持畜禽糞污能源化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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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申報建設1個中、小型有機肥生產項目。 |
爭取申報建設1個中、小型有機肥生產項目或1個大、中型沼氣工程項目。 |
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縣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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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爭取并實施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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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農業部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項目。 |
爭取并組織實施好農業部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項目。 |
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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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產業化項目儲備 |
1.建立產業化重點項目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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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劃儲備1個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化項目。 |
啟動實施1個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化項目。 |
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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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術推廣與培訓工程 |
1.推廣與服務資源化利用技術 |
推廣與服務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 |
推廣與服務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1-2項。 |
推廣與服務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1-2項。 |
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 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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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組織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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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用技術培訓20人次以上。 |
組織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用技術培訓30人次以上。 |
組織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實用技術培培訓30人次以上。 |
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 縣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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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陽縣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若干政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意見》(國辦發〔2017〕48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辦〔2017〕83號)等文件精神,為扎實推進我縣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政策。
一、進一步加大財政扶持。加大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投入和資金整合力度,落實“大專項+任務清單”涉農資金管理模式,將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列入相關大專項的任務清單;縣財政統籌整合涉農資金,對實施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規模養殖場進行獎補,形成支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合力。(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二、加大農機購置補貼力度。利用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對省級發布的補貼范圍內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裝備實行敞開補貼。按照省里補貼名錄2018年將糞污固液分離機、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納入補貼范圍,2019年將清糞機等設備納入補貼并逐年擴大補貼設備范圍,實行敞開補貼,應補盡補。(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財政局)
三、強化項目支持。實施種養業循環一體化工程,推進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試點項目、區域生態循環農業項目、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積極爭取省、市項目支持。落實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政策,依托現代農業示范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國家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及現代農業產業園(簡稱“五區一園”),實施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支持開展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示范。(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縣財政局)
四、加強金融支持。支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為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提供貸款支持。通過發放抵押補充貸款等方式,引導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提供信貸支持。(牽頭單位:縣人行、縣財政局)
爭取省農業信貸融資擔保公司對符合條件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市場主體提供擔保。(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五、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鼓勵社會資本設立投資基金,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創新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降低運營成本和市場風險。(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配合單位:縣財政局)
六、落實物價等政策。落實沼氣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及時做好畜禽養殖廢棄物沼氣發電項目并網驗收和調試工作,對上網電量實行保障性全額收購,并按時做好電量結算工作。降低單機發電功率門檻。(牽頭單位:縣供電公司)
生物天然氣符合城市燃氣管網入網技術標準的,經營燃氣管網的企業應當接收其入網。(牽頭單位:縣發改委)
七、實施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沼氣和生物天然氣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積極落實環境保護稅優惠政策,對規模養殖場采取糞肥還田、制取沼氣、制造有機肥等符合《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及國家規定的方式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部分,免征環境保護稅。(牽頭單位:縣稅務局;配合單位:縣環保局、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八、保障用地用電。落實畜禽規模養殖用地,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落實國家支持規模養殖設施用地政策,將畜禽養殖糞便、污水等廢棄物收集、存儲、處理等環保設施用地及生物質(有機)肥料生產設施用地作為附屬設施用地。將以畜禽養殖廢棄物為主要原料的規模化生物天然氣工程、大型沼氣工程、有機肥廠、集中處理中心建設用地納入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年度用地計劃和單列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新增用地計劃中優先安排。(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對畜禽規模養殖場養殖用電及其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用電,執行農業用電價格。(牽頭單位:縣物價局、縣供電公司)
九、加強技術推廣和培訓。加強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方面的技術推廣力度。加大引資引智引技力度,積極引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方面的先進技術和創新人才。(牽頭單位:縣科技經濟信息化局)
加強對養殖場技術培訓和指導,增強從業者治污意識,提升養殖場糞污資源化利用水平。(牽頭單位:縣農業農村水利局)
概念解釋
一、豬當量
指用于比較不同畜禽氮(磷)排泄量的度量單位。1頭豬為一個豬當量,100頭豬相當于15頭奶牛、30頭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
二、規模養殖場
生豬年出欄500頭以上;肉雞年出欄10000只以上;肉牛年出欄50頭以上;肉羊年出欄100只以上;蛋雞年存欄2000只以上;奶牛年存欄100頭以上。其它畜禽標準由各市根據本地實際確定。
三、大型規模養殖場
指按設計規模,生豬年出欄≥2000頭,奶牛存欄≥1000頭,肉牛年出欄≥200頭,肉羊年出欄≥500只,蛋雞存欄≥10000只,肉雞年出欄≥40000只的養殖場。
主辦單位: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青陽縣數據資源管理局
運維電話:0566-503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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