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及青陽縣政府批準的《2020年度青陽縣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方案》,青陽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30日對2017-2019年青陽縣就業補助資金和工傷保險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重點審計了青陽縣財政局、青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縣人社局”)、青陽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青陽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社保中心”)及青陽縣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等5部門和單位。縣人社局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對此作了書面承諾。審計結果表明,在縣委和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縣人社局作為我縣就業創業和工傷保險基金工作的主管單位,緊緊圍繞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突出重點,真抓實干。但審計也發現就業補助資金和工傷保險基金在管理、使用中,尚存在一些有待改進和完善的問題。
一、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根據相關政策要求,未完整顯示)
(一)資金使用效益不高。
審計意見:縣人社局應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加快就業補助資金使用進度,進一步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部分就業補助資金未專款專用。
審計意見:縣人社局應督促相關部門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加強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專款專用。
(三)部分支出后附相關票據不全。
審計意見:縣人社局要把好財務審批關口,今后應杜絕不合規票據入賬。
(四)業務檔案資料不完善。
審計意見:縣人社局應加強就業補助資金業務檔案管理工作,確保業務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
(五)未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內部管理政策。
審計意見:縣人社局、社保中心要加強內部管理,嚴格執行工傷保險相關政策規定。 二、審計建議
加快建立各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實現信息的互聯互通;完善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基礎性工作,加大就業補助資金監督管理力度,縣財政部門和縣人社部門要定期對就業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建立健全日常監管和社會監督的長效機制,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準和程序管理使用,充分發揮就業資金作用,做到專款專用,確保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
青陽縣審計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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