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青陽縣紀委監察委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青陽縣紀委監察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青陽縣紀委監察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青陽縣紀委監察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
第一部分 青陽縣紀委監察委概況
一、 部門職責
縣紀委監察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縣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委、省紀委,市委、市紀委及縣委關于紀律檢查工作的決定,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縣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二)依照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負責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對縣委工作部門、縣委批準設立的黨組(黨委),鄉鎮黨委、紀委等黨的組織和縣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上述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者復雜的案件,決定或者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者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三)在縣委領導下,配合開展巡視巡察工作,監督推動中央、省委巡視及市委、縣委巡察發現問題整改落實。
(四)負責全縣監察工作。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家監委,省委、省監委,市委、市監委及縣委關于監察工作的決定,維護憲法法律,依法對縣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五)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推動開展廉政教育,對縣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
(六)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
(七)負責綜合分析全縣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對紀檢監察工作重要理論及實踐問題進行調查研究;起草、修改全縣紀檢監察制度規定,參與起草制定有關規范性文件。
(八)負責協調落實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紀委監委、市紀委監委交辦的反腐敗國際交流、合作等事宜;加強對反腐敗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九)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全縣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會同有關方面做好縣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鄉鎮紀檢監察機關以及縣屬企事業單位等紀委領導班子建設有關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十)完成市紀委監委和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青陽縣紀委監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包括青陽縣紀委監委本級決算,與預算比較,無增減變化。
納入青陽縣紀委監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共1個,詳細情況見下表:
第二部分 青陽縣紀委監察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分 青陽縣紀委監察委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總計693.39萬元(含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年初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693.39萬元(含結余分配、年末結轉和結余)。與2017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07.91萬元,增長18.43%,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正常晉級和普調導致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二是辦案業務經費、巡察專項經費、辦公設備經費等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收入合計693.3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93.39萬元,占10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支出合計693.3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93.39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693.39萬元(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支出總計693.39萬元(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與2017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07.91萬元,增長18.43%,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正常晉級和普調導致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二是辦案業務經費、巡察專項經費、辦公設備經費等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93.39萬元,占本年收入的100%。與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增加107.91萬元,增長18.43%。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正常晉級和普調導致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二是辦案業務經費、巡察專項經費、辦公設備經費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93.39萬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與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07.91萬元,增長18.43%。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正常晉級和普調導致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二是辦案業務經費、巡察專項經費、辦公設備經費等增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93.3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592.07萬元,占85.3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65.43萬元,占9.4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9.69萬元,占1.40%;住房保障(類)支出26.20萬元,占3.77%。
(四)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559.65萬元,支出決算為693.3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員工資正常晉級和普調導致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加;二是辦案業務經費、巡察專項經費、辦公設備經費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93.39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年初預算496.55萬元,支出決算為507.1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正常晉級。
2.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84.92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辦案業務經費、巡察專項經費、辦公設備經費等增加。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6.17萬元,支出決算為23.4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薪資的正常調整導致保險繳費的增加。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支出(項),年初預算為17.33萬元,支出決算為25.1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6.90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預算追加支付遺屬補助支出。
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年初預算為10.40萬元,支出決算為9.6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1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年初預算為19.20萬元,支出決算為26.20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薪資的正常調整導致保險繳費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93.3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36.5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退休費、撫恤金、獎勵金;公用經費256.8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8年青陽縣紀委監察委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8年度,青陽縣紀委監察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56.88萬元,比2017年增加142.15萬元,增長123.91%,主要原因是辦案業務經費、巡察專項經費、辦公設備經費等增加。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度,青陽縣紀委監察委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3.3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3.3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43.3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陽縣紀委監察委共有車輛5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4輛,其他用車1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關于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本部門沒有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