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陽縣紀委、監察委主要職責
待新“三定方案”明確后予以發布。
二、2017年度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青陽縣紀委監委2017年度部門決算包括本級機關決算1戶,與之前沒有變動。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收入總計585.48萬元,支出總計585.48萬元。與2016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133.41萬元,增長29.51%,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正常晉級和普調導致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及辦案業務經費、巡察專項經費、辦公設備經費等增加。
四、2017年度公共預算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585.48萬元,全部為財政撥款。
五、2017年度公共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585.48萬元,全部為基本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2017年度決算486.70萬元,其中:“行政運行”決算370.8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日常工作運轉。“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決算115.88萬元,主要用于辦案業務經費等。
2.“社會保障和就業”2017年度決算62.61萬元,其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決算47.93萬元,主要用于委機關離退休人員支出。“死亡撫恤”決算14.68萬元,主要用于遺屬補助支出。
3.“醫療衛生”2017年度決算13.08萬元,其中:“行政單位醫療”決算13.08萬元,主要用于委機關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決算23.09萬元,其中:“住房公積金”決算23.09萬元,主要用于委機關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職工發放的住房公積金方面的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85.4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70.7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資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公用經費114.7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本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5、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青陽縣紀委監察局2017年決算公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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