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學、初中:
《青陽縣2020年城區小學、初中面向全縣公開選調教師的實施方案》業經縣委同意?,F印發給你們,請向教師廣泛宣傳。
青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8月11日
抄送:縣委編辦 縣人社局
青陽縣2020年城區小學、初中面向
全縣公開選調教師的實施方案
根據城區小學、初中的發展需要,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農村小學(包括蓉城鎮農村小學)、初中公開選調教師。為確保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由下列人員組成:
組 長:吳蓓蓓
副組長:夏登云、王占東
成 員:曹清生、伍萍、凌俊、王曉仕、宋珺、錢照平、曹立、李四明、葛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曹立任辦公室主任。
二、選調崗位、人數及聘用方法
(一)選調崗位與人數
今年從農村學校選調到城區學校共21人,城區初中選調3人,城區小學選調18人。具體情況如下:青陽三中選調數學教師1人;青陽四中選調語文、物理教師各1人;青陽縣實驗小學選調10人,其中語文教師5人,數學教師3人,美術、音樂教師各1人;第三小學選調8人,其中語文教師4人,數學教師4人。
(二)聘用方法
鑒于選調單位目前中級、高級職稱崗位不足,中級職稱及以上人員根據選調學校實際情況有可能高職低聘(有關聘用按文件規定執行),且從崗位變換的下月起執行所聘崗位工資及津補貼標準,待本校職稱崗位空缺時,按學校有關規定恢復原職務聘用。
三、報名條件 :
1.選調面向全縣農村小學(含蓉城鎮農村小學)和農村初中在編在崗教師。
2.選調到城區小學的教師應具有中專(含高中)及以上學歷,選調到城區初中的教師應具有本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非本專業畢業但任教申報學科連續3年以上。
3.選調到城區的教師須編制內在農村學校服務滿六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
4.近三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因安全事故、工作失誤給學校造成重大損失直接責任者不予參加選調。
5.其它不適合選調的人員不予參加選調。
四、選調方法:
1.公告:通過青陽縣人民政府網公開發布選調公告,公布選調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2.報名:參加選調人員攜考核材料于8月14日,到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辦理報名手續。由選調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進行資格審查,逾期不予辦理。
3.方式:選調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進行,根據選調對象提供的材料,依據考核評分細則(滿分100分)對其進行逐項打分。根據考核成績,對照選調崗位數,按從高分到低分原則1∶1確定入圍人選。分數相同,以教齡、年齡長者優先,如有棄權按總得分依次替補。
五、紀律要求:
1.嚴格按選調程序和本實施方案操作,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廣大群眾監督,相關學校做好選調教師各項管理工作。
2.選調教師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要求,誠實守信,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律取消資格。
3.工作人員和學校相關負責人必須秉公辦事,對教師提供材料的認定必須實事求是,嚴禁徇私舞弊。發現工作人員和學校相關負責人有違規行為,從嚴處理。
六、查詢監督:
咨詢電話: 0566-5021343 0566-5021653
監督舉報電話:0566-5021415
本方案由縣教育體育局解釋。
附件:《青陽縣2020年城區小學、初中面向全縣公開選調教師考核評分細則》
2020年8月11日
青陽縣2020年城區小學、初中面向
全縣公開選調教師考核評分細則
考核滿分為100分。
一、學歷方面(滿分20分)。
本科及以上20分、大專18分、中專(含高中)16分。
二、表彰及教齡(滿分15分,獲獎賦分與教齡賦分不累加)。
1.表彰: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縣級名師、市級及以上“教壇新星”15分;市、縣“骨干教師”13分;縣教學能手7分(以最高獲獎等級計分,不累加)。省級以上綜合表彰15分,市級綜合表彰13分,縣級綜合表彰7分(綜合表彰獎勵包括黨委、政府部門的綜合表彰。相應級別的單項表彰減半計分。以上獎勵計分以最高等次記,不累加)
2.教齡:從教滿25年及以上15分、25年以下滿20年13分、20年及以下滿15年11分、15年以下滿十年的9分、10年以下滿6年的7分。(教齡計算截止日期2020年8月31日)。
三、年度考核(滿分24分)。
2014-2020六學年度學??己酥校幸淮蝺灥挠?span>4分、一次前三分之一記3分、一次合格記1分(同年度不累加)。
四、教育教學(滿分35分)。
1.教學競賽。2017-2018、2018-2019、2019-2020三學年度,本人參加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門舉辦的優質課評選等相關教學業務競賽(不含輔導學生各類競賽獲獎)獲一等獎5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以最高一次計分,不累加計分)。此項滿分為5分。
2.統考成績。2014年9月-2020年6月六學年中,在縣教育局組織的統一命題、統一閱卷考試中,所報學科考試成績均分或合格率名列全縣前三名的一次計5分,前二分之一的一次的記4分。所任(非所報)學科成績按1/2計算,同一學年(所報學科與所任非所報學科)按最高分計算,不累加。2014年9月-2020年6月,在教學點工作的每年記1分,最高分6分。此項滿分30分。
五、教科研(滿分6分)。
三年來(2018年-2020年)在教育部門主辦的論文評選中獲省一等獎6分,省二、三等獎、市、縣一等獎5分,市、縣二等獎2分(同一篇論文按最高獎次計)?;颍ㄔ?span>2014—2020年)承擔并完成市級以上教育科研課題研究工作,有立項批準和結題證書的記6分;雖未結題但有立項批準和通過中期評審的且能提供有相關研究材料的記2分;逾期又未批準延期的課題不計分,上述得分可累加。
評分細則的解釋權在縣教育體育局。
教師考核提供材料說明:
1.提供學歷證書、獲獎證書及其它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驗明原件后返還,上交復印件。(市級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須在任期內)
2.提供學??己擞涗洷?,該表與學校報人事股備案的必須一致,否則不予認定(復印件須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
3.提供六學年度中申報人所在學校小學畢業檢測、小學抽測成績統計表或縣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全校完整的統計表,包括全校各班級參加考試人數,各班級均分、合格率,全??偩帧⒑细衤实龋瑢ι陥笕怂鶐О嗉壋煽冋J定由申報人所在單位負責(校長簽名、學校蓋章)。教學點工作的由中心小學出具證明(校長簽名、學校蓋章)。
4.科研課題須提供課題審批原件和研究過程材料(復印件加蓋學校章及驗證人簽名)及其它證書原件或學校驗證的文件復印件。
5.必須一次性提供申報材料,考核評審后補充材料不予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