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相關文件要求,青陽縣教體局草擬了《青陽縣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實施辦法》,現將文件的有關事宜解釋如下: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1.《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皖教師〔2017〕5號)。
2.《關于轉發(fā)<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池教人〔2017〕352號)。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皖教師〔2017〕5號)和池州市教體局、池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池州市財政局《關于轉發(fā)<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池教人〔2017〕352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深化我縣中小學教師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教師隊伍統(tǒng)籌管理,促進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我局起草了該實施辦法。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為進一步深化我縣中小學教師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教師隊伍統(tǒng)籌管理,促進教育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我局起草了該實施辦法。
四、工作目標
《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基本原則、實施范圍、改革內容、工作步驟、工作職責、保障措施等八個方面。與《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推進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導意見》相比,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實施范圍不變;改革內容、保障措施根據實際工作內容作了具體化描述;增加了基本原則、工作步驟、工作職責三個方面的內容。
1.堅持協(xié)同推進、聯(lián)動實施。聯(lián)動的內容是:將“縣管校聘”管理改革與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教師競聘上崗、改革教師評價制度、改進完善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等協(xié)同配套、聯(lián)合推進。
2.堅持以人為本、突出重點。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作為推進“縣管校聘”新型教師人事管理制度綜合改革的出發(fā)點,著力解決制約教師資源合理配置的問題
3.堅持統(tǒng)籌兼顧、分步推進。從整體上謀劃“縣管校聘”人事管理制度綜合改革,統(tǒng)籌安排實施內容,積極探索適合本縣域教育實際的“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模式,分步推進,確保改革的科學性和穩(wěn)定性。
4.堅持動態(tài)管理、定期評估。定期開展效果評估,根據環(huán)境變化、社會需求和群眾反映,及時調整與之相適應的工作措施。
五、主要任務
根據“分步實施,穩(wěn)妥推進”的指導思想,為保證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健康、規(guī)范、有序地推行,2020年,首先實行全縣教職工編制和崗位的總量控制,統(tǒng)籌調配管理,部分學校進行教師競聘上崗試點,在此基礎上總結經驗,適時在全縣全面推行。
我們打算分兩步:2020年6—9月,首先實行全縣教職工編制和崗位的總量控制,統(tǒng)籌調配管理,部分學校進行教師競聘上崗試點,試點學校初步意向為城區(qū)部分學校、木鎮(zhèn)學校、杜村中心小學、丁橋初級中學。因為城區(qū)學校在競聘上崗和大規(guī)模交流輪崗方面都做過嘗試,木鎮(zhèn)學校、杜村中心小學、丁橋初中在學校類型、規(guī)模、地理位置上都有代表性。
2021年1—9月總結試點學校教師競聘工作經驗,在全縣全面推行。
1.縣委編辦:負責會同縣教體局,按照省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數和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周轉池制度,依據全縣教育發(fā)展、學生數量和結構變化情況,確定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同時對全縣中小學編制進行總量管理。
2.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教育事業(yè)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審核,按中小學編制總量核定崗位設置總量,實行總量控制。
3.縣教體局:負責按照核定的編制和崗位,實施教師的均衡配置、交流和管理、組織競聘上崗等。
4.縣財政局:每年安排一定的改革專項資金,用于工作運轉、交流獎勵、改革資金保障等。
六、新舊政策差異
(1)、完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機制。
(2)、完善中小學教職工崗位管理機制
(3)、完善義務教育教師交流輪崗制度
(4)、完善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管理機制
(5)、完善教師退出機制。
(6)、完善教職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
在完善義務教育教師交流輪崗制度方面,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關于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實施意見,增加了一些內容,規(guī)定了交流輪崗教師的比例(符合條件的10%)和其中骨干教師的比例(總量的20%)
在完善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評聘管理機制方面,增加了“學校教輔崗位、工勤技能崗位按要求配備”。
七、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2)、明確工作職責
(3)、營造良好氛圍
八、下一步工作考慮
根據省指導文件中“機制保障”的內容,原擬定建立“教師管理中心”,統(tǒng)籌負責轄區(qū)內中小學教職工人事檔案的集中管理、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管理以及有關服務工作。縣委編辦建議管理機構的設立應另行議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