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應急管理局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
2020年9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青陽縣應急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青陽縣應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青陽縣應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青陽縣應急管理局2019年部門決算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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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規范性文件草案,組織編制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監督執行國家標準和規程,組織擬訂地方標準和規程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縣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相關工作,按規定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組織協調消防工作,指導縣級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管委會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縣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工礦商貿行業中央、省、市駐青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
(十三)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完成縣委、 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從決算單位構成看,青陽縣應急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包括局本級決算,與預算比較,無增減。
納入青陽縣應急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的單位共1個,即局本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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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陽縣應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
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收入決算表
支出決算表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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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陽縣應急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收入總計297.29萬元,支出總計297.295萬元。與2018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34.24萬元,增長13%,主要原因:機構改革職能調整陸續到位。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收入合計297.2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97.29萬元,占10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支出合計297.2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97.29萬元,占10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97.29萬元,支出總計297.29萬元。與2018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34.24萬元,增長13%,主要原因:機構改革職能調整陸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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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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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97.29萬元,占本年收入的100%。與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增加34.24萬元,增長13%。主要原因機構改革職能調整陸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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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7.29萬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與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34.24萬元,增長13%。主要原因機構改革職能調整陸續到位。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7.2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0.1萬元,占0.03%;社會保障和就業11.7萬元,占3.93%;衛生健康(類)支出4.26萬元,占1.43%;資源勘探信息等(類)支出40萬元,占13.45%;住房保障(類)支出11.75萬元,占3.9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229.48萬元,占77.21%。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48.06萬元,支出決算為297.2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9.8%。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部門職責調整,自然災害資金由我局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1萬元,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職能陸續調整到位。
2.社會保障和就業。年初預算為12.73萬元,支出決算為11.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7.9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職能調整,人員變動。
2.住房保障。年初預算為7.6萬元,支出決算為11.7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64.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職能調整,人員變動。
3.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年初預算為223.6萬元,支出決算為229.4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2.6%,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職能陸續調整到位。
4.醫療衛生。年初預算為4.1萬元,支出決算為4.2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3.9%,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職能調整,人員變動。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97.29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97.0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醫療費補助、獎勵金、對其他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公用經費100.2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青陽縣應急管理局沒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2019年度青陽縣應急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九、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青陽縣應急局共有車輛1輛,其中:其他用車1輛;單價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1臺(套),單價100萬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九、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上級補助收入:批事業單位人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事業單位除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投資收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贈收入、現金盤盈收入、存貨盤盈收入、收回已核銷應收及預付款項、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等。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非財政補助結余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11、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單位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是黨政機關維持運轉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所開支的相關支出,是政府行政開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科)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原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8.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