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審計局局長 陳老貴
2020年9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受縣人民政府的委托,報告2019年度縣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審議。
根據審計法律規定,縣審計局審計了2019年度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結合市審計局和縣政府工作安排,主要審計了財政預決算管理、部門預算執行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等重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以及部分政府性投資建設工程項目。
審計結果表明,2019年,縣財政部門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和縣人大政協的監督支持下,緊緊圍繞年初確定的工作目標,認真落實“六穩”工作要求,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為全面建設“修身福地、靈秀青陽”提供堅實財力保障,促進了經濟和社會事業全面發展,完成了縣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批準的預算收入任務。
--收入質量穩步提升。2019年全縣財政收入完成17億元,較上年同比增收0.98億元,增長5.9%,其中非稅收入占比16%,較上年下降4個百分點。堅決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政策性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有效,2019年全縣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減免稅累計25,520萬元。
--資金保障力度加強。2019年全縣用于民生的財政支出達19.7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85.2%;2019年全縣財政扶貧資金支出4759萬元,其中縣級預算安排2180萬,比上年增加300萬元。
--財政改革不斷深化。深入推進國庫集中支付改革,2019年全縣啟動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改革試點,加快實現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全覆蓋。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開展2019年縣本級財政預算績效評價和編制2020年縣本級財政預算績效目標工作,努力提高資金管理使用效益。
同時,我縣財政運行仍然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受政策性減稅降費和經濟形勢的不確定因素影響,增收壓力較大;二是“三保”支出、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等剛性支出需求增長較快,收支矛盾進一步顯現;三是財政預算管理的法制化水平有待增強,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有待進一步提高。
一、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收支情況
2019年全縣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170,036萬元,比上年實績增長5.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100,189萬元。加上上級補助收入108,621萬元(返還10,291萬元、一般轉移支付89,693萬元、專項轉移支付8,637萬元)、債務收入18,714萬元、調入資金17,740萬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501萬元、上年結余73萬元,2019年全縣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為247,838萬元。支出完成247,76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31,198萬元,為年初預算的103%;上解支出915萬元;債務還本支出15,653萬元。結余72萬元。
2019年縣本級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7,017萬元(稅收收入20,190萬元,非稅收入26,827萬元),較上年減收6,379萬元。收入總計196,364萬元。2019年縣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179,739萬元,為上年98%,減支4,475萬元,支出總計196,307元。結余57萬元。
(二)全縣政府性基金等三類預算收支情況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8,864萬元,加上上級補助收入1,252萬元,收入總計80,116萬元。支出總計80,116萬元,為年初預算收支的170%,結余為0。
2019年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收入總計81,003萬元,是年初預算收入68,718萬元的118%;支出總計76,013萬元,是年初預算支出70,136萬元的108%;當年結余4,990萬元,年末滾存結余35,529萬元。
2019全縣國有資本經營收入300萬元,支出300萬元,是年初預算收支的100%,結余為0。
(三)其他財政收支情況
1.2019年全縣政府債務收支情況
2019年省核定我縣債務限額為248,312萬元,截至2019年底,青陽縣政府債務余額245,951萬元,其中:一般債務余額157,243萬元,專項債務余額88,708萬元,政府債務余額較2018年末242,879萬元增加3072萬元,同比增長1%,2019年末政府債務率為82.38%。
2.2019年公用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全縣部門決算匯總表反映:2019年全縣三公經費支出合計2,206萬元,較上年度2,087萬元增加119萬元,增長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為10.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99.5萬元,公務接待費1,396萬元。
2019年全縣培訓費支出818萬元,較上年度679萬元增加139萬元,增長20%。2019年全縣會議費支出497萬元,較上年度465萬元增加32萬元,增長7%。
(四)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部分上級指標未及時撥付,涉及金額7,323萬元。2019年度縣財政應撥付未撥付省級指標21筆,金額7,323萬元,占省級指標表總金額的7%。
2.賬表不符,縣鄉分級收入相差239萬元。2019年總預算賬反映本年收入縣級為47,256萬元、鄉鎮級為52,933萬元,決算表反映本年收入縣級為47,017萬元、鄉鎮級為53,172萬元,賬表相差239萬元。
3.部分資金使用不及時,資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財政專戶部分資金未及時支出形成結余。截至2019年12月31日,當年救災資金100萬元未及時撥付使用;住房補貼資金2019年年初結余190.74萬元,當年撥入386.08萬元,支出183.99萬元,2019年底結余392.83萬元。
4.部分往來款項長期掛賬未清理,涉及金額3243.21萬元。
(1)會計中心暫借款500萬元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
(2)社保科暫存款248.13萬元未及時清理。
(3)非稅局往來款770.08萬元長期掛賬未清理。分別是暫付款248.11萬元、暫存款521.97萬元長期掛賬未清理。
(4)土地出讓金欠繳1,725萬元。截止審計日安徽茶溪建設開發有限公司2017年應繳未繳土地出讓金1725萬元仍未收回。
5.將稅款以土地出讓金收入科目繳庫。經延伸調查青陽縣建投置業有限公司發現,縣財政將772.98萬元契稅、印花稅等稅款作為土地出讓金收入登記入賬。
6.少征預算收入36.12萬元。2019年5月國資辦通過“預算撥款憑證”的方式上繳國庫公車拍賣價款36.12萬元,由于繳款方式不符合規定,致使國庫少記預算收入36.12萬元。
針對上述問題,審計逐一從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效益、加大往來款清理、規范土地出讓收入管理以及做好日常財務工作等提出了意見及建議。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20年7月15日至8月14日,縣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縣直一級預算部門、單位2019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本次審計調查采取大數據分析與現場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關注了46家縣直一級預算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及公用經費支出情況。部門預決算編制、預算執行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部門決算編制不準確。2019年部門決算數與單位會計報表數字差異較大。審計抽查了5家單位財政撥款收入數,決算表與單位會計報表相差分別為-110,328.70元、-164,035.03元、35,370,465.09元、27,672,598.59元、-14,249.00元;部門決算的相關支出數字如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科目決算數字與賬面數字也存在差異。
2.部分單位預算執行不嚴格。46家一級預算單位中,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分別有1家、9家、5家單位有預算數無決算數,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會議費分別有6家和18家單位有決算數無預算數。審計抽查發現1家單位2019年年初預算項目中有200萬元截止審計日尚未支出。
針對發現的問題,審計就加強部門預算編制、嚴格預算執行,以及編制決算前要切實做好對帳工作、切實提高會計核算質量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及建議。
三、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一)就業補助資金及工傷保險基金征管用專項審計
根據市局安排,青陽縣審計局自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30日對2017-2019年青陽縣就業補助資金和工傷保險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就業補助資金方面:
(1)資金使用效益不高。一是資金結余過大,截至2019年底,就業補助資金結余1414.94萬元;二是部分就業補助資金撥付進度緩慢。
(2)就業補助資金未??顚S谩Q由鞂徲嫲l現專項資金中列支部門人力資源大廳電動大門、聘用人員工資和社保支出等合計3.89萬元。
(3)審核不嚴,違規發放就業補助資金0.13萬元。審計發現發放創業培訓補貼名單中有一名財政供養人員。
(4)部分就業補貼資金申請程序和資金核撥時限執行不到位。部分就業脫貧培訓機構開班申請超時限,部分技能脫貧培訓補助資金撥付緩慢,未在審核通過后10個工作日內核撥。
(5)公示制度執行不到位。部分就業補貼資金發放公示內容不完整。如部門網站公益性崗位補貼資金發放未見公示公益性崗位名稱和人員身份證號等。
2.工傷保險基金方面:
(1)滾存結余逐年減少。由于工傷保險費率不斷下調,支付標準逐年提高,基金每年超支,2017-2019年,青陽縣工傷保險基金支大于收,分別為-673.17萬元、-451.79萬元、-699.93萬元,三年累計超支1824.89萬元,滾存結余從2016年底的276.23萬元遞減到2019年底的31.30萬元。
(2)欠費追繳力度不夠,未采取有力措施催繳欠款。截止2019年底,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等欠繳83.74萬元。
(3)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未對追加工程造價部分補征工傷保險費。
(4)參保覆蓋面不全。已參保單位未做到全員參保,少數單位僅給單位部分職工繳納工傷保險。
(5)不規范支出78.81萬元。一是2017-2019年部分建筑企業存在工傷事故發生時間不在項目參保所屬期,且未按期在人社部門備案,經辦機構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情況,共涉及34筆76.58萬元。二是工傷認定申請時間超事發時間30天且未申請延期,仍從工傷保險基金報銷前期相關費用2.22萬元。
(6)未嚴格執行上級有關內部管理政策。一是未按規定要求用人單位實行工傷事故備案。二是建筑企業按項目參保的未實施開展動態實名參保管理,未提供從業人員名單,人數不清,繳費報表人數隨意填報。
(7)醫療等費用報銷管理不規范。一是舊傷復發治療,未經業務部門核準。二是在統籌地區外就醫未開具轉院證明或辦理轉院外出就醫手續。三是未按標準支付伙食補助費。未區分統籌地區,一律按20元/天進行補助。
(8)少支付或延期支付工傷待遇591.21萬元。一是由于工傷保險基金收不抵支,每年年底均存在當年工傷待遇應付未付現象,截止2019年底,未及時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合計586.08萬元。二是部分費用支付時間跨度較長。三是少支付王某某工傷待遇醫療2.28元萬元。四是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標準不一,導致少支付0.6萬元。
審計已就上述問題逐一提出審計意見,并分別就加強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和工傷保險基金的征繳、待遇審核等提出審計建議。
(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根據市局安排,青陽縣審計局自2020年4月20日至6月20日,對2019年青陽縣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重點審計了水、土地、森林、大氣等自然資源和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情況。審計發現的問題有:
1.土地和礦產資源管理方面:少數地塊閑置。截至2019年底,富萊茵汽車部件有限公司不足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的三分之一,剩余150.2畝土地閑置達2年以上,縣委巡察已督促整改。另外,青陽縣城東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1.18畝土地因涉法涉訟、安徽九華云水投資有限公司146.71畝土地因涉征地拆遷補償及武溫高鐵青陽段通過該項目區對該項目規劃設計影響較大無法動工,上述兩地塊至今已閑置2年以上。
2.水資源管理方面:一是水資源規劃編制相對滯后。截至目前,青陽縣農業農村水利局尚未編制完成《青陽縣水資源綜合規劃》。二是水土保持費征收不到位。截至審計調查日,共有3戶建設單位應繳納的水土保持費尚未征收,除青陽縣金法螺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因方案變更調整未繳納外,其余2戶應征47.07萬元未征收到位。
3.環境保護方面:環保稅信息共享平臺和工作配合機制不健全。經審計調查發現,截至2019年底,縣生態環境分局和稅務機關未建立環保稅信息共享平臺和工作配合機制。
4.上年審計發現、仍需持續推進整改問題: 2018年底,青陽縣金雞園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10.35畝項目用地已批準但未供地。整改期間,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函告新河鎮政府,督促其盡快辦理供地手續,但新河鎮政府仍未辦理。
審計已就上述問題提出“科學編制規劃,加大水資源管理力度”和“相關部門緊密配合,形成合力”的審計建議。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情況
根據市局安排,青陽縣審計局自2020年2月2日至2020年3月31日,對青陽縣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開展了專項審計。重點審計了疫情防控財政資金的撥付使用和捐贈款物的接收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在青陽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縣財政、衛健委、科技經信局、民政等部門及時撥付和分配使用資金及時采購和發放防疫物資,并將防控資金物資向疫情較重鄉鎮和重點部門傾斜使用,保證了全縣防疫工作需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截至2020年3月31日,青陽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護人員補助尚未發放到位。審計就上述問題提出審計意見,同時在審計過程中邊審邊改,促進捐贈資金及時分配使用,避免資金閑置。并結合實際提出應進一步完善捐贈物資管理和規范捐贈信息統計的建議。根據審計意見,縣衛健委通過與財政等部門認真核實,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確認,已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醫護人員補助發放。
五、公共投資審計情況
按照年度審計項目計劃以及縣政府臨時交辦項目的要求,縣審計局主要集中對蓉城鎮農民集中安置房(光華家園、光明三期、峰和園)、城南水廠供水工程、碧桃園小區公租3#、4#、9#樓工程、望池路(臨城南路至長龍山路段)道排工程、丁明路暢通工程、青陽縣災后水利薄弱環節治理建設、縣人民醫院整體搬遷項目等項目進行了竣工結(決)審計或跟蹤審計,以及對全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共完成投資審計項目32個,涉及工程結算總價款5.496億元。經審計,督促建設單位調整相關結算,節約政府資金4212.34萬元。同時,我局對投資額在500萬以下的建設項目進行備案管理,履行送審前和審計結果備案手續,共辦理審結登記項目209個。我局還按照《青陽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履行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的聯合審查工作,目前共參與30個工程項目的變更審查。審計備案和變更審查審查過程中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一)違反政府采購政策的行為呈階段性存在。部分建設單位對必須實行公開招標或政府集中采購的工程類服務項目(如工程的勘察、設計、監理)通過私自委托服務方式簽訂合同,規避招標、集中采購。主要涉及縣住建局、縣建投集團及縣文旅局部分項目。(二)項目管理不規范。部分項目存在進度緩慢、超工期現象嚴重、未嚴格履行合同制、建設資金使用不規范(多支付工程款和監理費等)、質量管控不嚴、違規將勘察業務轉包、出具虛假土工試驗報告等問題。主要涉及縣住建局 “EPCO集鎮污水處理站建設項目”、鄉鎮“2018年度集鎮污水管網工程”及“縣蓉城鎮農民集中安置房用地平整土方工程”等。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多數單位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并積極進行整改,如縣住建局制定出臺了《青陽縣住建委建設工程服務類項目招標采購實施方案》,對城南水廠項目中多支付監理費和多支付的工程款積極追回;對縣建筑材料檢測中心出具虛假報告也作出處理等等。對集鎮污水處理建設項目發現的問題,縣政府高度重視,分別召開了常務會議和專題會議,各責任單位正在積極整改。
按照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的通知》(審辦投發〔2019〕95號文)要求,我局依法完善和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糾正強制或變相要求以國家審計結果作為工程結算依據的“以審代結”做法,并對省委巡視組提出的“投資審計不規范,貫徹審計署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投資審計工作的意見缺乏力度”等問題積極落實整改,縣政府已于8月25日通過我縣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同時,認真貫徹《池州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精神,做好與建設單位溝通解釋工作,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強化相關部門責任,逐步退出價款結算審核。
六、審計建議
(一)加強財政收入管理,加大扶持財源建設力度。一是提升財政收入質量,確保預算收入依法及時足額征繳,杜絕提前或延遲繳庫、改變科目繳庫等調節財政收入行為,防止應收未收、應繳未繳以及不按規定繳庫導致少征收入等行為的發生。二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落實好減稅降費、獎補貼息等一系列經濟扶持政策,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大引進、培育稅源型企業扶持力度,努力培植地方財源。
(二)強化預算管理,不斷提升財政管理水平。一是嚴格落實《預算法》,認真履行預算調整程序,預算執行中出現預算調整事項,及時依法報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審查批準。二是嚴格預算約束,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長,堅決克服無預算支出。三是加強預算指標管理,確保各項指標及時支出,發揮資金效益。在確保各項支出依法、合規、有效的前提下抓好預算支出執行進度。嚴禁“突擊花錢”、虛列支出、虛報數據等違法違紀行為。
(三)嚴格執行基本建設規定,杜絕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現象。一是建設單位要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強化工程“四制”管理。要建立健全工程監理制度,充分發揮監理在施工合同管理,工程質量、進度、安全以及費用控制等方面的監督作用;加強對勘察設計單位的管理,確??辈?、設計成果的質量。二是建設單位要加強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對工程計量和工程款支付嚴把審批關,嚴格執行項目建設資金管理辦法,管好用好建設資金。三是針對出具虛假報告問題,行業主管部門要引以為戒,對下屬單位工作應經常性檢查,發現違規行為應嚴肅處理,絕不姑息,督促其規范操作,認真履職,杜絕類似違規行為的發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我們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黨對審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覺接受縣人大的指導和監督,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銳意進取、盡責擔當,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推動“修身福地、靈秀青陽”建設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