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823003291288H/202104-00038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分類: | 稅務 / 退役軍人 / 勞動就業 |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發布日期: | 2021-04-02 08:15 |
| 發文字號: | 青政辦秘〔2021〕14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標 題: |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青陽縣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及殘疾人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落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起草人): | 青陽縣稅務局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6-5021505 |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青陽縣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及殘疾人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落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辦秘〔2021〕1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駐青有關單位,縣建投集團:
《青陽縣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及殘疾人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落實工作實施方案》業經2021年3月29日縣政府第1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日
青陽縣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及殘疾人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落實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就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殘疾人及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地生根,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退役軍人事務部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1號)、《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2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52號)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工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實施就業優先戰略,發揮稅收優惠政策在促進創業就業方面的作用,讓重點群體、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殘疾人及實現更高質量更充分就業,形成長效工作機制,不斷提高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二、重點任務
(一)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落實
根據財稅〔2019〕22號文件和《國家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扶貧辦、教育部關于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具體操作問題的公告》(財稅〔2019〕10號)文件精神,按以下要求進行操作:
1.重點群體自主從事個體經營
(1)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從事個體經營的,向縣稅務局申報納稅時享受優惠。
(2)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以及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可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下同)、個體工商戶登記執照向縣人社局提出申請??h人社局對符合財稅〔2019〕22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在其《就業創業證》上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
2.企業招用重點群體就業
享受招用重點群體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持下列材料向縣人社局遞交申請:
(1)招用人員持有的《就業創業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不需提供)。
(2)企業與招用重點群體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企業依法為重點群體繳納的社會保險記錄。通過內部信息共享、數據比對等方式審核的,可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繳納社會保險記錄。
縣人社局接到企業報送的材料后,重點核實以下情況:
(1)招用人員是否屬于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人員范圍,以前是否已享受過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
(2)企業是否與招用人員簽訂了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為招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核實無誤后,對持有《就業創業證》的重點群體,在其《就業創業證》上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核發《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認定證明》。
3.依法辦理稅收減免
(1)縣稅務局對符合條件自主從事個體經營的重點群體納稅人按每戶每年14400元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縣稅務局對符合招用重點群體就業條件的企業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額標準,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二)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稅收政策落實
根據財稅〔2019〕21號文件和《安徽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安徽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轉發財政部、稅務總局、退役軍人部關于進一步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皖財稅法〔2019〕182號)文件精神,按以下要求進行操作:
1.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及時向縣稅務局提供全縣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基本信息,主要內容為退役軍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退伍時間、退役證件名稱及編號、聯系電話等。
2.縣稅務局根據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的信息進行比對核查,及時向自主創業退役士兵和吸納退役士兵就業的企業宣傳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納稅人按每戶每年14400元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額標準,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
(三)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政策落實
根據財稅〔2016〕52號文件精神,按以下要求進行操作:
1.縣殘聯應及時向縣稅務局提供殘疾人登記信息,主要內容為姓名、身份證號碼、殘疾情況等。
2.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為社會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增值稅。
3.縣稅務局根據縣殘聯提供的信息進行比對核查,及時向殘疾人個人和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宣傳稅收優惠政策,對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特殊教育校辦企業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納稅人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的辦法。安置的每位殘疾人每月可退還的增值稅具體限額,由縣稅務局依據省政府批準我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的4倍確定。
4.招用殘疾人的企業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企業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在年終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和匯算清繳時,再依照上述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5.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減征或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6.對我縣殘疾人取得的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和經營所得,其應減免的個人所得稅,在每人每年8000元稅額的范圍內實行限額減免。
(四)建立信息共享交換機制
各有關單位要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把大力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及殘疾人創業就業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積極主動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定期共享交換信息,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1.縣稅務局應定期向縣人社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扶貧開發局、縣殘聯、縣教體局、縣財政局、縣信訪局反饋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和促進殘疾人創業就業稅收政策落實情況。縣稅務局可提請縣人社局、縣扶貧開發局協查《就業創業證》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身份,縣人社局、縣扶貧開發局應根據需要及時協查并將結果通報縣稅務局。
2.縣人社局、縣扶貧開發局要及時向財政、稅務部門提供勞動者就業等相關信息,或依托《就業創業證》查詢系統、扶貧開發信息等系統,幫助核實《就業創業證》信息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身份等相關信息??h人社局按需將核發的《企業吸納重點群體就業認定證明》等提供給稅務部門。
3.縣人社局要嚴格各項憑證的審核發放,對出借、轉讓《就業創業證》的人員,要收回其《就業創業證》并記錄在案,對采取上述手段已經獲取減免稅的企業和個人,稅務部門要追繳其已減免的稅款,并依法予以處理。
4.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及時向縣稅務局提供全縣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基本信息。
5.縣教體局應及時向稅務部門提供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信息,主要內容為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院校等。
6.縣殘聯應及時向稅務部門提供殘疾人登記信息,主要內容為姓名、身份證號碼、殘疾情況等??h稅務局根據提供的信息組織開展比對核查,依法辦理各項稅收減免。
7.縣信訪局在接到反映重點群體、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殘疾人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落實方面信訪問題時,應及時將相關信息進行整理并提供給稅務、人社等部門進行核實處理,相關部門應將核查情況及時反饋給信訪部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青陽縣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及殘疾人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工作落實,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協調重大事項。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增強工作的整體性、協同性、聯動性,同時強化保密意識,做好保密工作,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門戶網站、宣傳標識、LED顯示屏、公眾號、微信等載體宣傳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殘疾人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提高群眾和企業的政策知曉度,鼓勵企業招用重點群體、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殘疾人,支持重點群體、退役士兵、殘疾人自主創業。
(三)嚴格督查考核。常態化開展工作督促檢查,及時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高群眾滿意度。對因重視不夠、工作不力、推諉扯皮、敷衍了事、失職失責等問題,造成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附件:青陽縣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及殘疾人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青陽縣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及殘疾人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朱智龍
副組長:徐文輝 縣稅務局局長
成 員:凌 俊 縣人社局副局長
楊月春 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葛茂武 縣扶貧開發局副局長
曹清生 縣委教育體育工委副書記
鮑 煒 縣殘聯副理事長
丁學軍 縣財政局副局長
項 靖 縣信訪局副局長
朱永成 縣稅務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稅務局,朱永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