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律師事務所、縣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局機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扎實推進法治鄉村建設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按照省廳、市局開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的活動要求,縣司法局制定了《青陽縣“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青陽縣司法局
2021年7月25日
青陽縣“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方案
為大力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法治鄉村建設,根據省司法廳和市司法局關于“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部署,結合我縣實際,決定自2021年7月至2023年5月在全縣開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精神。著眼于促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聚焦新時代人民群眾的法治需求。整合服務資源,創新工作方式,健全便民措施,推進鄉村依法治理,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更好地滿足鄉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公共法律服務需求,促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通過開展“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以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助力鄉村振興,夯實基層治理基礎,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平臺覆蓋鄉村,智能法律服務得到快速發展,多元化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模式初步形成,鄉村群眾獲得法律咨詢、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更加方便快捷、精準高效,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建強鄉村公共法律服務網絡
1.加強鄉鎮、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著力司法所建設提檔升級,持續推進規范化制度化建設。以司法所為依托,推進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一體化建設。依托村居法律顧問平臺,加強村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建設,不斷提升服務能力,適應鄉村群眾對基本公共法律服務的需求。(牽頭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參與部門:法律援助中心,辦公室,司法所)
2.推進鄉村公共法律服務便捷化。以推進法治鄉村建設、提升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及強化鄉村公共法律服務產品供給為重點,促進鄉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引導、支持村居法律顧問向偏遠地區和農村群眾提供公共法律服務。推進法律服務便民工程。通過制作標語標牌、便民服務卡、廣播電視、短信微信等方式,將安徽法律服務網、安徽“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安徽法律服務網移動APP等平臺普及到田間地頭、千家萬戶,在全縣鄉鎮、村(居)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室)提供便民調解、法律援助申請、便民視頻法律咨詢等服務。(牽頭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參與部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辦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
(二)深化鄉村法律援助工作
1.優化法律援助便民惠民舉措。回應民生訴求,著力援助涉農民農村農業糾紛案件,簡化審查程序,對特困人員、五保戶、低保對象、無固定收入的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老年人、留守兒童等特定群體,以及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的農民工,免除經濟困難審查。健全法律援助重點人群動態數據統計,每年度更新一次數據。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因病因災致貧戶,主動與相關部門對接,實現應援盡援、應援優援。落實縣局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法律援助服務便捷化。對行動不便的受援人提供上門服務;對于聾啞人士聯系殘聯等部門提供手語服務;對于未成年人、婦女等重點人群提供私密會談服務。對情況緊急的法律援助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補辦材料和手續。精選一批辦理效果好、社會影響大、指導性強的涉農法律援助案件,推薦上報司法行政(法律服務)案例庫,帶動提升鄉村法律援助工作整體水平。(牽頭部門:法律援助中心;參與部門:司法所)
2.開展“法援鄉村惠民生”活動。推出務實高效舉措,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提升法援政策知曉率。深化“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活動,建立健全異地辦案協作機制。依托 “農民工欠薪求助綠色通道”等平臺,推動線上線下服務聯動,及時為農民工排憂解難。規范勞動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設和運行管理,做好勞動仲裁與法律援助工作銜接;充分發揮“中彩金”法律援助項目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中的積極作用。深入開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務行動,鼓勵引導更多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參與鄉村法律援助工作。(牽頭部門:法律援助中心;參與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司法所)
(三)努力實現鄉村法律服務多元發展
1、推進村居法律顧問規范化發展。完善村居法律顧問工作制度、考核制度,拓寬服務范圍,實行線上線下服務相結合,滿足不同層次群眾法律需求,實現與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相融合,以此推進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平臺建設。增強服務針對性實效性,提升滿意度。(牽頭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參與部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司法所)
2.開展鄉村企業“法治體檢”專項活動。聚焦農業農村重點產業項目,動員法律顧問等為鄉村企業進行“法治體檢”,宣講涉農法律政策,對企業負責人和員工進行法律培訓,指導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幫助企業防范化解風險,優化鄉村企業營商環境。(牽頭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參與部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司法所)
3.開展“公證處進鄉村“活動。積極推進公證進駐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三大平臺”,多渠道提供公證法律咨詢、業務辦理預約、指引等服務,實現農村群眾申辦公證“就近辦”。積極辦理農業、林業、漁業等各類承包合同及土地流轉等合同公證,認真辦理鄉村振興工作中涉及的各類公證事項。(牽頭部門:法律服務管理股;參與部門:公證處、司法所)
(四)深化法治鄉村建設
1.開展主題普法宣傳。加大農村普法力度,扎實開展 “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主題宣傳活動,推動憲法精神進村入戶。組織開展各類“送法下鄉”活動,利用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農家書屋、農村法治文化廣場、村民學校等陣地,組織宣傳與鄉村振興、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利用“12·4”國家憲法日、憲法宣傳周、民法典宣傳月、中國農民豐收節等時間節點和“江淮普法行”等主題活動,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持續推進“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有序擴大“法律明白人”隊伍,提升培養質量和實效。努力實現“法律明白人”數量和質量雙達標,充分發揮“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在鄉村依法治理中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強對村“兩委”班子成員、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法治培訓,提升農村干部依法治村能力水平。鼓勵支持普法志愿者深入農村開展公益性法治宣傳活動。(牽頭部門:普法與依法治理股;參與部門:司法所、律師事務所)
2.創新鄉村法治文化陣地。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提高鄉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斷創新鄉村善治模式。對已獲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的村定期進行復核,實行動態管理。組織開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題實踐活動,創建命名“模范守法家庭”、“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引導村民養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良好風尚。加強鄉村法治廣場、法治長廊、法治庭院等各具特色又有實效的普法陣地建設,到2025年基本實現每個村(社區)有一個法治文化陣地,有條件相鄰村居可以共建陣地。在省級中心村推進實施“三個一”工程,即建設一個法治文化宣傳欄(法治文化公園、廣場或文化墻)、一個農家書屋(法治閱讀空間)、一個農民法治大講堂(農民學法講堂)。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體驗路線,鼓勵農村群眾參與法治文藝活動。因地制宜推廣村民百姓說事點、建設社區“法律之家”,充分發揮群眾在鄉村治理中的主體作用。創作具有鄉土文化特色、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化作品,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牽頭部門:普法與依法治理股;參與部門:司法所)
3.推進鄉村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大力加強鄉村人民調解委員會規范化建設。推動鄉鎮和有條件的村調委會配備至少1名專職人民調解員。開展人民調解員等級評定,建立專職人民調解員名冊制度,對專職人民調解員登記頒證。落實村調委會每周一次、鄉鎮調委會每半月一次的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制度,及時發現各類矛盾糾紛風險隱患。對常見多發的矛盾糾紛,堅持抓早抓小、依法及時就地予以化解。聚焦春節、五一、國慶等重要時段和春耕、秋收等農忙時節,突出農民工、特困人員、孤寡老人、留守兒童等重點人群,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認真貫徹“百姓說事點”工作方案,堅持和發揚“楓橋經驗”,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廣泛性和基礎性優勢,促進矛盾糾紛化解在小、化解在早、化解在基層。(牽頭部門: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參與部門:司法所)
三、實施步驟
“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從2021年7月開始至2023年5月底結束,具體安排如下:
(一)動員部署(2021年7-8月)。下發活動方案,全面動員部署,成立活動領導小組,扎實做好啟動工作,將工作目標、任務舉措宣傳動員至每個村。
(二)組織實施(2021年8月至2023年2月)。圍繞活動方案,細化推進舉措、責任分工、時間節點及工作成效。定期開展階段性檢查和專項檢查。各相關責任部門、所每半年向局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書面報送工作開展情況。
(三)總結提升(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對活動方案完成情況進行全面梳理,總結經驗成效和存在問題,推廣亮點品牌,完善、鞏固、提升行之有效的先進經驗,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司法局成立“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黃新勤
副組長:饒克勤、盛守凱、陳桃云、吳耀明
成 員:各司法所長、局內設機構負責人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局普法與依法治理股,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牽頭部門及參與部門要周密部署,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豐富活動載體,要把活動開展融入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中,融入到司法行政基礎性、日常性工作中,增強實效。各司法所要積極向鄉鎮黨委政府匯報,把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納入鄉村振興“大盤子”,擺在突出位置來抓。
(二)強化督促指導。完善督導機制,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等工作開展,加強對活動開展的督促指導,增強活動的針對性、實效性。創新督導形式,通過設立活動示范點、成立工作專班、開展經驗交流、組織工作調度等形式,推動工作落地落細。
(三)營造良好氛圍。要加強宣傳引導,要及時將活動開展信息傳送至局普法與依法治理股,多層次、多角度展現活動開展情況。培育亮點,推廣經驗做法,編寫典型案例,建立健全推進活動開展長效機制。要積極選樹典型,對活動開展中涌現出的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進行表揚,營造“鄉村振興 法治同行”活動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