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3291288/201609-00278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 |
| 發布機構: |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分類: | 社會保障 |
| 成文日期: | 2016-09-06 | 發布日期: | 2016-09-06 10:10 |
| 發文字號: | 青政辦〔2016〕33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標 題: |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 | ||
| 政策咨詢機關(起草人): | 青陽縣人社局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6-5021412 |
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
青政辦〔2016〕3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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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皖政辦〔2016〕2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依法規范企業勞動用工管理
(一)切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各類企業必須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勞動用工備案。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大力推行簡易勞動合同文本,明確約定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支付方式等內容并嚴格履行。縣人社部門要把各類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況納入監管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發現不簽訂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督促整改。對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決定,并通報同級行業主管部門。
(二)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和分包企業應當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勞動計酬手冊和管理臺賬,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支付等信息,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的監督管理,實時掌握施工現場用工及其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在處理拖欠工資案件時,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提供花名冊、考勤及工資結算等相關記錄。縣住建委、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切實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
(三)加強施工現場維權信息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明示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及項目部、分包企業、行業監管部門等基本信息;明示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本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情況等信息;明示屬地行業監管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
二、進一步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一)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將工資保證金制度實施范圍從建筑市政、交通運輸、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逐步擴大到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建立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辦法,首次入駐我縣承攬工程的建設施工企業按中標價(合同價)2%收取,在我縣承攬工程的建設施工企業上一年未拖欠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按中標價(合同價)1%收取;連續兩年未拖欠按中標價(合同價)0.5%收取;連續三年以上未拖欠的可申請免繳保證金。對因發生工資拖欠被停止招投標的企業,自期滿之日起三年內保證金按中標價(合同價)2%收取。嚴格執行工資保證金收繳、動用和退還規定,不得減免不符合條件企業的繳存比例,墊付農民工工資動用的保證金要及時補足。
(二)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由縣住建委負責監督管理企業設立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實行人工費用與工程款分賬管理、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相分離。施工總承包企業應按照銀行結算賬戶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建設單位在撥付工程款之前,應按照合同約定的同期工程款的一定比例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提供的人工費用數額,將應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先行單獨撥付到施工總承包企業開設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向縣人社局和縣住建委等主管部門備案,并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應及時向縣人社局和縣住建委等主管部門報告。
(三)全面推行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的辦法,由分包企業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施工總承包企業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賬戶。
(四)建立健全政府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縣財政局安排周轉金500萬元,切實加強和規范周轉金的使用管理(具體使用管理辦法另行制定)。同時,在充分發揮應急周轉金應急保障作用的前提下,確保政府財政資金的安全。
(五)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機制。要依托基層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管理平臺和基層工會組織,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建立和完善欠薪預警系統,根據市場監管、稅務、銀行、水電供應等單位反映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相關指標變化情況,定期對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及時預警并做好防范工作。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應及時向縣人社局、縣總工會組織報告。各鄉鎮人民政府、縣開發區、縣人社局、縣住建委、縣總工會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好生產經營困難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問題。在工程建設領域,各類企業凡參加我縣范圍內建設項目招投標,縣住建委、縣公管局等相關部門應當審核其3年內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三、切實加強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
(一)加強建設資金監管。在工程建設領域,對于房地產開發項目可采用預售資金監管等方式預防工程款拖欠。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對建設資金落實不到位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不予批準。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嚴格禁止尚未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參加招投標,凡發生過拖欠工資問題的企業自問題解決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加招投標。
(二)規范工程款支付和結算行為。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后,對建設單位未完成竣工結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確剩余工程款支付計劃的,可探索采取建立建設項目抵押或置換償付等辦法,有效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對建設單位未完成竣工結算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結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有關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并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實施失信懲戒。
四、依法嚴懲拖欠工資違法行為
(一)嚴厲查處拖欠工資案件。加強工資支付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查和書面審查范圍,推進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縣級聯動處理機制建設,加大拖欠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強化部門聯合執法和綜合治理,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提高拖欠工資案件查辦效能。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發生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縣公安機關要及早介入,及早受理與偵查,采取控制和拘捕犯罪嫌疑人、凍結企業賬戶等措施,防止欠薪逃匿和財產轉移等行為。健全人社部門和公安、檢察、審判機關案情通報、聯席會議等制度,推動完善檢察院立案監督和法院及時財產保全等制度,確保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有效打擊和震懾惡意欠薪、欠薪逃匿等違法犯罪行為。
(二)及時處理拖欠工資爭議。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作用,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對涉及農民工工資的爭議案件要優先受理、優先調處、快速結案。對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要掛牌督辦。加強裁審銜接與工作協調,提高欠薪爭議案件裁決效率。積極暢通法律援助渠道,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機制,依法及時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三)妥善處置欠薪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健全應急預案,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明確權限、任務和分工,規范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強化部門聯動處置。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事件時,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縣人社局要迅速介入,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欠薪保障金等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防止事態升級擴大。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有關法規的,要依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強化問題隱患排查與化解工作,加強監測監控和提前預防,并積極做好勸解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
(四)聯合懲戒拖欠工資失信行為。加快全縣勞動用工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企業守法誠信管理,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及項目經理等“黑名單”制度,將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住房城鄉建設等行業主管部門誠信信息平臺和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同時,納入失信監管重點范圍,依法依規向社會公布,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懲戒格局,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五)加強執法維權能力建設。按照國家規定,規范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設置、性質,統一機構名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配齊監察人員。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用車由縣機關事務管理局按照公車改革規定予以保障,按標準配備監察執法辦案裝備,保障監察執法辦案經費,為查處欠薪案件和執法維權工作提供必要支撐。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監察管理信息系統,推動網格化、網絡化管理工作向鄉鎮(街道)、社區(村)延伸,大力推行網上辦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提高欠薪案件處理效率。
五、嚴格落實保障工資支付責任
(一)落實企業工資支付和清償主體責任。各類企業要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支付給其他組織或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對所發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監管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負直接支付責任。相關責任內容要列為發包或承包合同的必備條款。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同時,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依規承擔直接清償責任。
(二)落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經濟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對本區域、本行業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總責。建立青陽縣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領導小組。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年終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要建立日常排查和定期督查、專項督查制度,加強預測預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鄉鎮、縣經濟開發區、行業主管部門及重大違法案件進行重點專項督查,及早將欠薪隱患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要強化責任追究,對領導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的,要嚴格責任追究。對導致發生重大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落實相關部門監管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責任分工和部門職責,做好治理拖欠工資問題的各項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縣人社局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縣信訪局負責接待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信訪事項,協調督促有關責任單位解決農民工的合理訴求等工作。縣住建委、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和治理工程建設相關領域拖欠工資問題的主體責任,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縣發改委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牽頭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縣財政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縣公安局負責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立案和偵查取證,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等工作。縣司法局負責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以及法律宣傳等工作,引導存在較大爭議的拖欠工資案件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縣人民銀行負責依法將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企業納入征信系統并實施聯合懲戒。其他相關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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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青陽縣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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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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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青陽縣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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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長: |
胡??俊 |
? |
|
副組長: |
李思文 |
政府辦主任、縣法制辦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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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登云 |
縣人社局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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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員: |
楊林喜 |
縣發改委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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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韓 ?林 |
縣經信委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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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吳智生 |
縣公安局副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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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暉元 |
縣司法局局長 |
|
? |
張益平 |
縣財政局局長 |
|
? |
周 ?林 |
縣國土局局長 |
|
? |
錢方啟 |
縣住建委副主任 |
|
? |
程文虎 |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
|
? |
汪來發 |
縣水務局局長 |
|
? |
謝立新 |
縣總工會主席 |
|
? |
葉 ?平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
|
? |
王 ?敏 |
縣信訪局局長 |
|
? |
程寅昌 |
縣公管局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