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殘助困一件事申請表
受理單位: 縣(區)政務服務中心/鄉鎮為民服務中心/村(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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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基 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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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 聯系方式:
戶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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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辦理“扶殘助困一件事”中的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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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證辦理(擬預約時間: 年 月 日上午/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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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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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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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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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申請辦理上述事項,確保上述信息真實、準確、全面,如本人在相關事項正式辦理前未提出撤銷申請,則認可相關事項辦理后的結果,知曉在相關事項辦理 后如需變更須另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的規定。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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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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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殘助困一件事辦理指南
1.扶殘助困一件事包含如下事項:殘疾人證辦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格認定、低保特困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等事項。當事人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辦理其中部分或全部事項。
2.當事人選擇辦理其中部分事項的,可根據具體情況自主決定通過“扶殘助困一件事”途徑申請辦理,或分別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各部門單獨受理、辦理相關事項的,相關要求、途徑等不受“扶殘助困一件事”影響。
3.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可通過登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HTTP://GJZWFW.WWW.GOV.CN/)及其移動端、民政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HTTP://ZWFW.MCA.GOV.CN/)及其移動端“民政通”(通過手機微信、支付寶、百度 APP 搜索“民政通”訪問)、“皖事通”APP 等終端全程在線提交申請、查詢、修改殘疾人兩項補貼證明材料。
4.當事人要求辦理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須提供以下材料: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請審核表》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申請審核表》
(3)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殘疾人證及復印件,困難殘疾人同時提供困難證明及復印件。
5.當事人辦理殘疾人證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
(2)申請人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 張;
(3)申請辦理未成年人、精神、智力殘疾人證時需提供病歷、 具有法律效力的監護人證明材料(如身份證及戶口簿)。
6.當事人辦理醫療救助須提供以下材料:
(1)救助對象身份證明(若民政部門已確認并推送救助對象 身份信息,則無需提供);
(2)個人繳納基本醫保參保費用有效憑證。
7.當事人辦理養老保險補助須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
(2)殘疾人證。
具體事項清單
一、殘疾人證辦理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2018〕39號):縣級殘聯負責殘疾人證的申辦受理、核發管理工作。按照指定機構作出的殘疾類別和殘疾等級評定結論。
2.《關于印發<安徽省殘疾人證發放與管理辦法(修訂版)>的通知》(皖殘聯﹝2018﹞71號)第四條:殘疾人證發放堅持申領自愿、屬地管理原則。辦理殘疾人證不得向申請人收取工本費.
3.《關于印發<安徽省殘疾人證發放與管理辦法(修訂版)>的通知》(皖殘聯﹝2018﹞71號) 第六條:縣級殘聯負責殘疾人證的申辦受理、核發管理工作。按照指定機構作出的殘疾類別和殘疾等級評定結論,核發殘疾人證。應將殘疾人證發放的條件、程序,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申請材料示范文本及工作流程等,在基層受理申請點以及當地政府網站或殘聯網站公告。縣級殘聯應指定專人負責殘疾人證的核發、信息采集錄入和日常管理,規范登記、備案、統計和上報工作,建好殘疾人證檔案資料。
受理條件:疑似殘疾人
申請材料: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二寸免冠證件照2張、與自身殘疾相關的醫學材料。申請智力、精神類和未成年人申請殘疾人證的,還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的證明材料。
固定于每個月11號(如遇節假日相應調整,精神殘疾半年組織一次,具體時間提前三天通知,時間一上午,集中辦理。)攜帶材料前往青陽縣醫院門診大廳一樓辦理。
辦結時限:一個月
辦理結果:辦理成功后,縣殘聯委托鄉鎮殘聯在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五個工作日。申請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類殘疾人的,原則上不予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縣殘聯進系統辦證、打印、蓋章、蓋鋼印后發放殘疾人證到各鄉鎮殘聯,由鄉鎮殘聯安排發放到殘疾人手中。
二、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資格認定
設定依據:《國務院關于全面 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 (國發〔2015〕52 號)、《民政部 財政部 中國殘聯關于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民發〔2019〕67 號)、《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關于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民發〔2021〕70 號):縣級民政負責殘疾人的申請受理、核發工作,明確殘疾人兩項補貼范圍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
受理條件:《池州市困難群眾救助實施方案》的通知池民辦〔2022〕60 號: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范圍。具有青陽縣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在四級以上(含四級),納入低保和脫貧人口中的殘疾人。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范圍。具有青陽縣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的殘疾人。
申請材料:申請對象的身份證、戶口本、殘疾證、困難證明(低保證、扶貧手冊)復印件。
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鄉鎮3個工作日-殘聯3個工作日-民政4個工作日)。
辦理結果: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按月打卡發放。對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由縣民政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縣級財政部門將資金盡快按月打卡發放至補貼對象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銀行賬戶,發放時間為每月 25 日前。
三、低保特困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
設定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舉措的通知》(皖政辦〔2022〕6號)、《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若干舉措的通知》(池政辦〔2022〕6號)。
受理條件:在市域范圍內定點醫療機構或經規范轉診轉院到市域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就診的特困人員、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返貧致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申請材料:1.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2.門診慢(特)病、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的結算單或有稅務部門印章的收費票據(原件或復印件)、個人銀行賬戶復印件等有關材料。
3.“因病致貧重病患者”需提供民政部門認定人員屬性資料。
辦結時限:即時結算。
辦理結果:30個工作日打卡發放到申請人提供的個人銀行賬戶。
四、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
設定依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皖政〔2014〕84號)、《關于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號)、《安徽省民生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關于民生工程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民生辦〔2016〕 3號)、《青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陽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青政〔2011〕54號)第二章第十條:對重度殘疾人(一、二級)等繳費困難群體,縣政府按最低繳費標準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并享受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父母、農村雙女父母落實絕育措施的參保繳費人員,縣政府另外給予每人增加30元的繳費補貼。參保人當年未繳費的,不能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受理條件:具有青陽縣戶籍,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殘疾人聯合會部門認定的重度殘疾人。
申請材料:因該事項屬免申即享事項,所以無需群眾提供材料。
辦結時限:5個工作日
辦理結果:該事項免審即享,由殘聯部門提供當年新增重度殘疾人員名單,人社部門每年年初和年末進行兩次人員維護,為符合條件的群體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該補助直接作為政府代繳項目進入群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賬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