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對《青陽皖能綜合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寶鎂天然氣直供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出具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若對本項目建設有不同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我局。
電話:0566-5032633,傳真:0566-5031765
地址:青陽縣蓉城鎮拓富廣場2號樓4樓池州市青陽縣生態環境分局
項目名稱:安徽寶鎂天然氣直供項目
建設地點:安徽省池州市青陽縣蓉城鎮、新河鎮
建設單位:青陽皖能綜合能源有限公司
建設項目概況:擬建項目起自青陽輸氣站,向北沿S219省道,至寶鎂輸氣站,線路全長約11km,設計壓力6.3MPa,管徑D323.9mm,設計輸氣量為4×108Nm3/a。沿線共有河流中型穿越1處。沿線共設站場2座,其中寶鎂輸氣站為新建站場,青陽輸氣站為擴建站場。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要點:
1、加強大氣環境保護。施工中落實物料堆放覆蓋、施工場地根據需要安裝臨時圍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防治措施;加強大型施工機械和車輛的管理,禁止使用冒黑煙等排放不達標的施工機械和車輛,嚴控農用車進入施工區。營運期加強輸氣管理,減少放空和泄漏;清管、檢修、站場系統超壓放空天然氣應經過放空管排放;運營期廠界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站內非甲烷總烴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表 A.1 中特別排放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的二級新擴改建標準。
2、嚴格落實水環境保護措施。施工期泥漿水、管道試壓廢水等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按照防滲防溢出的要求設置泥漿收集沉淀池,上清液處理達標后回用;施工人員生活污水依托當地現有生活化糞池處理。營運期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后回用。對地下水污染采取源頭防控、分區防滲措施。
3、強化噪聲污染防治。加強施工管理,優先選擇低噪聲機械設備;合理安排施工、運輸時間,原則上敏感區段不夜間施工;根據需要安裝臨時屏障,減少對周邊居民影響。運營期加強設備維護,優化噪聲源布局和場站工藝設計,優先采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清管作業時間,避開夜間時段放空,根據監測結果及時調整和完善聲環境保護措施。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
4、規范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施工廢料優先回收利用,剩余廢料交環衛部門處置;廢棄泥漿固化后生態恢復,棄土棄渣等收集后運輸至指定地點處置;首次清管作業產生的廢渣與施工人員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處置。運營期清管廢渣、過濾廢渣排入排污罐(排污池)中,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過濾分離器廢濾芯、廢鉛蓄電池等規范暫存,定期交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清運。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應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原則,對固體廢物的產生、運輸、貯存、處理和處置實施全過程控制。一般工業固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的有關規定;危險廢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中的標準要求。
四、項目在建設和運營中應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區域生態保護。嚴格控制施工占地,加強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時間;落實水土保持措施,管道開挖土壤分層保存和回填,及時進行復墾或生態修復,并防范外來物種入侵;禁止盜采和捕獵野生保護動植物,嚴格落實“禁漁”要求,避免在鳥類遷徙和越冬季節施工。
2、強化環境風險防控。在工程設計、建設和運行中,全面落實天然氣管道及附屬建筑物安全管理相關規定、規程和標準。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儲備風險防范應急物資,做好與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相關企事業單位等應急預案的銜接和聯動,開展必要的培訓、宣傳和演練,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管道探傷應委托專業單位開展,加強作業管理和防護。
3、根據《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管線、站場附近限制建設居民小區、學校、醫院、娛樂場所、車站、商場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你單位應配合管道沿線市、縣政府落實環境防護距離,做好沿線用地控制。
池州市發展改革委項目核準批復項目代碼2204-341700-04-01-985694。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