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住建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共享交換標準及國家工程建設項目主要審批服務事項的通知》(建工改辦〔2023〕11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創優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舉措(2023版)的通知》(皖政辦秘〔2023〕11號)要求,進一步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報建領域營商環境,打造經開區區域評估成果應用示范亮點,為項目提前辦理手續、動工開工做好準備,同時便于企業在審批時直接使用評估成果,現將安徽青陽經濟開發區區域評估范圍、事項清單、成果及區域內項目具體建設條件和要求予以公布。
一、區域評估范圍
安徽青陽經濟開發區
二、區域評估事項清單
安徽青陽經濟開發區范圍內的區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區域環境影響評價、區域水土保持方案、區域水資源論證評估、區域地震安全性評價、區域氣候可行性論證、區域文物資源影響評估、區域節能評估、區域壓覆礦產資源評估等區域評估成果以及項目具體建設條件和要求,電子版上傳(附后)。
附件1:區域評估成果
附件2: 項目具體建設條件和要求
安徽青陽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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