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次數: 信息來源:青陽縣總工會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4-05-13 17:18 |
(一)根據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工運方針,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總工會的工作部署,貫徹執行縣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確定的任務和作出的決議。
依照法律和《中國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全縣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方針,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
(二)負責全縣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協助鄉鎮黨委和有關部門黨組管理鄉(鎮)級工會、縣直系統工會及產業工會領導干部;制定和組織實施工會于部培訓規劃。優化強化工會干部隊伍,逐步形成工會代表職工,領導機關為基層和職工群眾服務的運行機制。建立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和監督保證機制。
(三)對有關職工合法權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委、縣政府反映職工群眾的思想、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政職工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擬定工作;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堅持與政府聯席(聯系)會議制度。
(四)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市級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生產(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和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工會組織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創新和技術協作活動。
(五)負責工會經費和工會資產的管理、審查及審計工作,指導興辦職工勞福事業和開展職工技協活動。
(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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