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結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編制而成。本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青陽縣財政局信息公開網站下載(網址:0http://www.chidc.com.cn/OpennessAnnualReport/show/4107.html)。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青陽縣財政局辦公室聯系(地址:青陽縣蓉城鎮廟前路272號;電話:0566-5020507郵編:242800)。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2021年,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30條,其中政策法規類信息6條,重大決策預公開類信息3條,規范計劃信息6條,決策部署落實情況203條,建議提案辦理類信息6條,機構領導與設置信息5條,人事任免類信息3條,“雙隨機、一公開”信息10條,行政權力運行信息13條,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29條,財政專項資金類信息491條,其他類信息23條,政策解讀信息10條,回應關切4條,監督保障公開信息18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財政局在辦公地點設立了依申請公開受理點,開通了網站的網絡申請渠道,受理公眾通過當面、網絡、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件并已依法答復完畢,從申請主體上看,自然人申請1件;從申請方式上看,網絡申請1件。
全年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費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依托我縣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布、集中管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按照法定時限及時更新、發布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
(四)公開平臺建設。充分發揮部門網站第一平臺作用。進一步優化網站功能、欄目設置,設立五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新聞發布等欄目。一是嚴格落實公開要求。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有關要求,參考上級財政部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設置特點,堅持以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為依托,突出展示重大財政政策,公開方式更加統一規范。二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規范財政信息公開申請答復的辦理,進一步健全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等工作制度,完善辦理會商機制,準確適用依申請公開各項規定,從嚴把握不予公開范圍,對法定不予公開條款堅持最小化適用原則,推動依申請公開向主動公開轉化,提升依申請公開工作服務作用。三是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結合本單位實際,實現政務公開事項、內容、依據、時限、主體、方式、渠道、對象等公開要素統一標準。
(五)監督保障。
1、組織領導情況。及時調整縣財政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各科室(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并下發了公開目錄任務分配表,按各科室(單位)職能對發布的信息內容、更新周期和責任人進行了明確,強化了領導,壓實了責任。堅持將政務公開工作作為財政日常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同布置同落實,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有序、健康開展。多次召開工委會議或局長辦公會議,研究部署政務公開工作。班子成員以身作則,帶頭執行政務公開各項制度,全體干部職工積極參與,把政務公開工作每一項措施落到實處。
2、制度建設情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制度》《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等相關制度,規范了信息發布工作遵循的“三審制度”和“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的原則,確保政務公開內容無涉及國家秘密和內部敏感事項。通過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制度,為政府信息公開的準確性、權威性、完整性和時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3、貫徹落實新條例情況。一是開展新《條例》專題培訓,全面宣傳貫徹落實新條例有關規定精神。二是開展政務公開宣傳活動,發放《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宣傳材料,為貫徹實施新《條例》營造良好氛圍。三是及時修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主動公開目錄、依申請公開工作程序等相關配套措施。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行政強制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財政信息公開欄目設置上有待進一步優化。財政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關乎國計民生、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因此,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在信息公開欄目設置上應充分體現創新、便民服務等主題要素,方便群眾及時了解財政信息動態,準確把握財政政策,獲取重點領域和重大決策事項內容,進一步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表達權。
(二)財政信息公開制度建設上有待進一步提升。每年財政信息公開工作側重點都有所不同,要求越來越嚴、標準越來越高。沒有完善的制度作支撐,公開工作任務落實就會沒有抓手,就會影響公開工作推進進度。因此,在制度建設上力求系統化、標準化、規范化,及時更新完善相關制度,對缺少的制度及時制定完善,實現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執行上有目標、落實上有方案、激勵上有措施,進一步構建系統完備的財政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體系。
(三)財政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水平上有待進一步提高。針對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兼職人員多、業務培訓需求迫切等現狀,將財政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培訓納入年度財政工作要求和培訓計劃,建立完善信息公開工作交流輪訓機制,定期對信息工作聯絡員進行培訓。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