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陽縣陵陽鎮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發布時間:2022-01-11 00:00
來源:青陽縣陵陽鎮人民政府 字體:[大 中 小]
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結合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編制而成。本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青陽縣陵陽鎮信息公開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chidc.com.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702/0/page_1.html)。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青陽縣陵陽鎮辦公室聯系(地址:青陽縣陵陽鎮九華南路政務新區陵陽鎮人民政府二樓,電話:0566-5812302,郵箱:791669796@qq.com,郵編:242801)。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鎮嚴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總體原則,堅持“及時、準確”的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結合本鎮工作實際,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機構建設,不斷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水平,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實效。本報告包含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管理、公開平臺建設、監督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部分。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21年,陵陽鎮按照《鄉鎮(街道)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規范(2020年版本)》要求,圍繞重點領域、管理和服務、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等,加大主動公開力度,2021年,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724條,其中主動公開重點領域信息496條、管理和服務88條、政策解讀類74條、回應關切66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強化思想認識,加強組織保障。2021年度,鎮黨委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把推行政務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同時與機關作風建設緊密結合起來,整體推進。使領導干部充分認識到推行政務公開是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體現,也是實行依法行政,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項重要舉措,促使領導干部自覺抓好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同時由于黨政班子和辦公室人事變動,我鎮及時調整了政務公開領導組成員并完成工作交接,確保了政務公開組織協調工作不因人事變動受影響。2021年,我鎮未收到公開政府信息的申請。
(三)政府信息管理。
規范信息發布,提高信息質量。嚴格按照信息公開目錄公開對應信息,保持信息內容符合欄目要求,出現錯誤進行調整及更新。嚴格做好信息公開時的主題分類工作,提高規范性文件獲取的便利性,并盡量在公布內容概述的同時,添加附件,以供下載。在公開內容上重點公開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讀,以及群眾最關心、社會最敏感、反映最強烈的熱點問題。嚴格按照時間節點重點做好各項財政資金的預決算信息公開,真正的做到主動及時、全面、真實地公開內容,公開深度到位,公開程序規范。
(四)公開平臺建設。
我鎮依據《關于召開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業務培訓會的通知》(青政公辦〔2021〕4號)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網絡平臺建設要求,對原有網站數據進行全面遷移,進一步優化網站功能、欄目設置,提高了網站的服務效率和品質。我鎮嚴格運行保密審查機制,落實領導責任制、崗位責任制,認真遵循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密管理“誰發布、誰負責、誰審查”、“事前審查、依法審查”的總原則,嚴格遵守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登記制度,嚴格審查程序,保證了信息發布及時、準確、規范、完整。我鎮還根據上級檢查考核工作要求,認真對照查找,改進和完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同時我鎮及時做好了政府門戶網站和信息公開網站的相應調整更新。未因人事變動而出現信息斷檔情況。為積極推進26個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的規范和完善,陵陽鎮及時更新充實各領域的相關內容。
(五)監督保障。
強化制度保障,規范信息網絡的使用管理,落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明確網絡使用管理主體責任,指導全鎮開展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建立信息公開基礎臺賬,各科室形成的工作信息,一律在黨政綜合辦保密性和規范性審核后,及時上網發布,根據依申請公開工作規定,對依申請公開信息進行嚴格審查,加強政務公開信息工作監督,保障全鎮信息公開符合有關規定和上級要求。
一是根據人事變動及時調整政務公開工作隊伍、完善工作制度。
二是及時整改上報反饋政務公開測評問題,對各部門進行相關工作培訓,對各部門處理問題不及時,上報信息不完備的情況予以通報,抓好政務信息常態化公開,保證數量、追求質量。
三是深化監督考核。把政務公開納入年度政府目標工作考核,建立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2021年我鎮在縣政務公開工作考核中取得了優秀成績,接受各單位和群眾的社會監督、社會評議,社會群眾對我鎮信息公開評議結果較好。2021年我鎮未發生政務公開責任追究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行政強制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我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各領域信息公開不平衡,內容不夠豐富;二是信息公開量大、面廣、任務重,導致有時信息更新不夠及時。
(二)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一是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二是在熟練掌握業務知識的基礎上,拓寬學習的維度和深度,提升綜合素養;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各項規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謀事的長效機制。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