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機關的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本機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網站(http://www.chidc.com.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674/0/page_1.html)上查閱《指南》,也可以到本機關辦公室(辦公地址:青陽縣蓉城鎮天柱南路東側中心城2號樓七層;辦公時間: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聯系電話:0566-5028700)查閱、咨詢。
本機關負責信息公開事務的工作機構為:青陽縣統計局辦公室;辦公地址:青陽縣蓉城鎮天柱南路東側中心城2號樓七層;辦公時間: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聯系電話:0566-5028700;郵政編碼:242800;互聯網聯系方式:329491982@qq.com(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意見建議,不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青陽縣統計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查閱《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機關主要采取在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網上公開的形式。
(三)公開時限
根據信息產生時間及時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申請程序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青陽縣政府信息公開接待窗口領取,也可以在青陽縣政府信息公開網上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同時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二)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青陽縣政府信息公開接待窗口申請獲取并現場填寫《申請表》。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上申請。申請人可在青陽縣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點擊本機關的“申請”字樣,進入后按要求如實填寫電子版《申請表》。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于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聯系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四)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 本機關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5.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五)答復時限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三、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監督方式及權利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縣內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青陽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